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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转让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挂牌价格0.9374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06-03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5-06-16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请联系 席先生|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浙江慧城园区管理公司位于衢时代创新大厦一批报废蓄电池转让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

    报废蓄电池,数量163个

    其他披露内容
    1.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承担。2.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3.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4. 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报名材料。5. 转让标的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腾空,按每延期一天5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6.移交时按标的现状移交(报废报损资产中或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时不能保证质量完整),移交时设备新或旧不影响成交价格、数量多或少不影响成交价格。7.标的展示时间、地点:披露结束前两个工作日,联系人杜先生,手机:注册后查看看样前请提前联系联系人,意向方未提出看标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存货场地看标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意向方勘察标的须提前电话联系,前往存放场所的人员需符合场所规定及相关要求)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浙江慧城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芹江东路288号3幢东207室(自主申报)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2DL61A1P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0.9374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3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衢州分行,账号:3308041060000018886),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3.受让方须在支付转让价款同时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成交价格2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转让标的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腾空,逾期未腾空的,按每延期一天5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5.移交时按标的现状移交(报废报损资产中或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时不能保证质量完整),移交时设备新或旧不影响成交价格、数量多或少不影响成交价格。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相关规定,受让方应符合如下要求:1.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中废铅酸蓄电池经营内容需明确包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再生资源回收(含废铅酸蓄电池)。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须包括废铅酸蓄电池。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3.0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披露结束前两个工作日,提前联系杜先生,手机:注册后查看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席先生电话注册后查看
    传真05703810197邮箱916121822@qq.com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1号楼1415室网址
    转让方联系人徐女士电话
    传真邮箱
    地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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