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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转让 广东省

公告内容



肇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肇公易土告字[2025]32号


经批准,受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

净面积

(㎡)

容积率

出让

年限(年)

起叫价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XQ2025-07

肇庆新区XQ-WL2104-B号,肇庆新区WL21区,肇庆新区核心商务区,新安大道南侧,兴肇大道西侧

商业用地

43530.49

≤5.0(其中商务金融≤2.0)

40

40484万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8097

100

(一)宗地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

1.物业管理用房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母婴室按《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6]63号)相关要求配套。

2.需配套开关房、变配电房、接入间,配套设施尽可能安排在建筑物室内,变配电房不应安排在地下。

(二)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时动工和竣工,每延期一日,竞得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05‰的违约金。超过一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

(四)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支付50%出让价款,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剩余出让价款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缴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到账时间为准)。

五、网上拍卖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10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须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本公告相关附件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下载。

(六)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肇庆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联系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二)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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