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报废汽车处置拍卖公告

拍卖转让 吉林省

公告内容

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受委托,在中拍平台对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报废汽车进行拍卖,本场拍卖会共计1个拍卖标的。

一、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3.org.cn

二、拍卖时间:2****5年5月9日 1**$3:0**$3开始至竞价结束。

三、中拍平台竞买登记时间:2****5年4月2**$3日至2****5年5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预展时间:2****5年5月6日至2****5年5月7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统一现场踏勘时间:2****5年5月7日,上午9:0**$3集合。

欲参加统一现场踏勘的竞买人须在2****5年5月7日上午9:0**$3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气田生产指挥中心集合,竞买人委派的工作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大连产权公告附件处下载,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安全帽等《现场踏勘确认函》作为竞买人已参加现场踏勘的依据,未参加现场踏勘的竞买人将被取消受让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后续交易环节。《现场踏勘确认函》由委托方确认后竞买人自行拍照传至大连产权相关联系人,同时纸版邮寄至产权,用于报名登记。

竞买人需自驾或租车前往,委托方不统一安排车辆。

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请竞买人务必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请各位报名竞买人于5月6日前电话咨询预约拍卖公司并上传相关资料至大连产权交易所否则委托方能否允许勘验标的,拍卖人无法承诺。预参加现场踏勘的竞买人需按委托方要求在被告知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现场踏勘。

(联系方式: 1***3注册后查看6****5 \  0****2-6注册后查看7)

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勘验期间,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必须遵守委托方安全要求,否则委托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实施时,按委托方规定执行。

五、预展地点:陕西省长庆油田分公司苏里格气田指挥中心

踏勘集合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气田生产指挥中心

六、参拍标的:

标的1:第五采气厂报废汽车两台整体处置,不检斤。型号为陕汽牌SX1****5NT4***6,(陕AG2****4);陕汽牌SX1****5NR4***6,(陕AG2****1)

标的资产以现场踏勘明确(指定)范围内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标的资产整体成批不检斤处置。

七、委托人要求:

竞买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且具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的企业法人。竞买人需提供:(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竞买人应当自审自查自身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开竞买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买受人如有不满足公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情况出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委托方与拍卖人概不负责。

2、本项目所有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交易价款的1**$3%。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委托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配合委托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经委托方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以委托方通知为准),买受人须与委托方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相关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服务费等),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

5、产权交易机构在确认收到本项目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服务费)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买受人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委托方指定结算账户。付款的时候备注:第五采气厂车辆处置款。

6、买受人签订合同以及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结算账户后5个日历日内,与委托方进行报废车辆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资产交接完成后,委托方与买受人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资产交接完成,并视为买受人已认同报废车辆的全部现状与现场展示无异议,同意开始履行后续报废车辆的清运及拆解工作。

7、买受人必须按转委托方要求及时提货,买受人进入现场后,标的资产便移交买受人,买受人不负责保管。买受人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有关要求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标的资产交割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装车、运输等工作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废渣及垃圾须全部交割清运出场。买受人在交割清运过程中须接受委托方的组织管理安排,遵守委托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委托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因交割清运而对委托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买受人原因给委托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买受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买受人逾期仍未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每逾期1日委托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作为违约金,逾期1**$3日及以上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视为买受人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拉运权,委托方有权将未拆除或未装运的物品另行处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货物拉运,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委托方同意)。买受人负责清理放置场地垃圾卫生及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8、买受人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结束时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买受人将标的资产运离委托方厂门,即表示对合同条款的自我认可,后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与委托方无关,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若掺混携带非标的资产的其他物资出厂,视为偷窃行为,委托方将追究买受人法律责任。

9、买受人在报废车辆清运出厂后1**$3个日历日内按照国家有关对规定在车辆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完成报废车辆的拆解,并负责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取得机动车解体证明文件以及完成注销机动车相关证件,期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1**$3、在报废车辆牌号机动车报废拆解并注销完成后,买受人须向委托方提供机动车注销证明。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与委托方签订《项目验收单》。

1**$3、承诺具备标的资产相应的回收能力(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形),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若出现违法、违规回收情形,买受人须就此自行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

1**$3、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委托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委托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报废车辆清运的;②买受人在报废车辆清运过程中给委托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对于具有车辆牌号的报废车辆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报废车辆拆解及机动车注销手续的;④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1**$3、买受人(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交易双方签订《项目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1**$3、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整体处置,买受人应充分考虑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及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成交后表示买受人对实物现状的认可,价格不做调整。

(2)竞买人应参加标的现场勘验,在预展时间需按委托方管理要求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实地踏勘,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再参加竞拍,处置、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

(3)标的资产如有清单,由于资产积压多年,存在部分损毁情形,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等仅供参考,请竞买人以现场标的踏勘实物现状及范围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判断,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最终报名参与竞买,视为接受标的和清单的一切现状,竞买人及买受人不得再以现场标的与清单存在差异提出任何问题,否则将给予扣罚交易保证金等。

(4)本次转让机动车均已报废,必须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解体,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委托方、拍卖人、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5)买受人进入现场后,标的资产便移交买受人,委托方不负责保管。标的资产在清运过程中如遇需切割、拆卸等,须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并承诺按相关施工的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资产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坏。买受人负责施工过程及运输过程中的人员组织和所有安全事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现场实际签订安全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6)买受人在提货期间需遵守委托方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不得拆运本次标的以外的其他资产,若造成损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提货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3-1**$3:0**$3,下午2:3**$3-5:0**$3),节假日、公休日及其他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库。

(7)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标的资产交割清运结束后委托方为买受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1**$3%),除增值税以外,其他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其他要求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网拍须知规则》和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本项目公示信息。

八、相关重要事项:竞买人应同时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和中拍平台登记报名,参加标的现场勘验。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下载现场踏勘确认函现场踏勘确认函》需竞买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带至现场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现场踏勘结束后,竞买人需将由委托方确认后的《现场踏勘确认函》自行拍照传至大连产权相关联系人,同时纸版邮寄至产权,用于报名登记。

《现场踏勘确认函》作为竞买人已参加现场踏勘的依据,否则视为未参加标的勘验及未对现场标的认可,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报名成功后,方具备中拍平台竞拍资格。产权网址:

https://www.daee.cn/portal/pro/index.jsp?proId=5**$3c6***7b8f3注册后查看1a9**$3cc7***8b8cac7c7**$3&packId=

保证金标的1:1万元,由产权交易机构统一收取。

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货款、机构服务费并确认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将全额货款汇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以上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竞买人或买受人慎重考虑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成本变化、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本项目拍卖视为竞买人拍卖意愿表达真实且能够承担拍卖行为带来的各种风险,否则,委托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作为惩戒。

本项目相关附件材料以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内容下载为准。

起拍价标的1:人民币4注册后查看0(含税)

九、项目时间节点提示:

产权交易机构挂牌时间:2****5年4月2**$3日 2****5年5月8日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5年4月2**$3日-2****5年5月8日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 2****5年5月7日上午9:0**$3

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 2****5年5月8日1**$3时止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5年5月9日下午1**$3:0**$3 开始

十、买受人费用相关提示:

1、拍卖佣金:拍卖人按照拍卖成交总价的3%收取拍卖佣金。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汇至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拍卖佣金按拍卖标的预估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收取,不进行调整,不退不补。

2、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汇至给产权交易机构

3产权交易机构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另外收取服务费用。

4、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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