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拍卖公告
***0; ***0; ***0; ***0;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委托,辽宁鸿顺拍卖有限公司
定于2****5年7月1**$3日上午1**$3:0**$3,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3.org.cn),对以下房产权进行公开拍卖。
***0; ***0; ***0; ***0;位于盘锦市兴隆区商东小区(盘锦分行商城自助营业用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起拍价1,9***7,6***0元。拍卖保证金5注册后查看0元。 (使用权类型:授权经营,比照划拨用地)
展样时间、地点、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5年 ***0;7月 9 日1**$3时止在标的所在地集中展示。***0; 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截止2****5年 7月 9日1**$3时止对公转账(以保证金对公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到拍卖公司报名办理竞拍手续。
特别说明:
***0; ***0; ***0; ***0;1、标的物按现状整体拍卖,房产瑕疵情况及房产手续办理等相关事宜,由购买人自行确认并解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授权经营”,需要购买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可变更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否能改变土地类用途等需购买人自行了解。如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由购买人承担。
***0; ***0; ***0; ***0;2、标的成交后,在办理房产交易过程中,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由委托方承担。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及其他过户登记产生的税、费由购买人(买受人)承担。拍卖佣金(成交额*5%)按拍卖规则由竞买人(买受人)承担向辽宁鸿顺拍卖有限公司支付,购买人(买受人)不承担相关税、费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0; ***0; ***0; ***0;3、拍卖成交后拍卖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履行责任的(包括但不限于不交付剩余价款及其应承担的全部各种费用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0; ***0; ***0; ***0;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同时需支付平台软件使用费1.5‰。
***0; ***0; ***0; ***0;5、标的其他约定详见《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1***1注册后查看0****1黄先生
中拍平台客服:4***0-8***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