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25年05月0**$3日1**$3时至2***25年0**$3月0**$3日1**$3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3/4**$3;户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对象: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都督大道1***1号(南滨尚城)3幢吊1-6**$3。
据产权证显示:证号为3***2房地证2****5字第0注册后查看4号,建筑面积:1***3.2**$3㎡,套内建筑面积:8**$3.3**$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服用房,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2年0**$3月1**$3日。标的物现状:出租作“阳光保险”经营使用。其他详情请下载附件。
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不含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动产;2.本次拍卖标的物与相邻房屋打通使用,现场界限不明,具体房屋界限以房管部门登记为准,其原始隔墙已拆除,根据《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评估详情的回函》,本次估价按照产权证附图页记载的内容进行评估,并考虑了拆除墙体的恢复费用。拍卖标的物具体权属部分参照房地产权证附图;成交后,需要恢复房屋原状、消除安全隐患等,由买受人自行聘请具有资质的房屋测绘单位按照该房屋房地产权证附图予以测绘确定权属部分,若涉及房屋标的物之间需进行隔墙或者标的物内部结构需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人工费、安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详细了解房屋现状并充分知晓相关信息,该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3.本次拍卖标的物与相邻房屋打通由承租人作“阳光保险”经营使用;4.本次拍卖标的物若存在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按法律规定办理(具体情况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5.该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法院负责交付。
评估价:1***0.8**$3万元,起拍价:7**$3.6***2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仅委托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意向竞买人对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
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
具体安排,联系电话:4***0-0注册后查看7、1***3注册后查看7****0(自助预约看样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众兴拍卖”或登录https://cqzxpm.com/)。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达权属登记机关,在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城东分理处;账号:4***0注册后查看1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13****6)。
十、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sf.taobao.com/0***3/0**$3?spm=a2***3w.3注册后查看9.courtList.1***8.AWkgWU
十三、依照法释〔2****6〕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4***0-0注册后查看7***0;
法院咨询电话:0***3-7注册后查看5
法院监督电话:0***3-7注册后查看1
联系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寿大道2**$3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3-6注册后查看3 ***0; ***0; ***0; ***0; ***0; ***0; ***0; ***0;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3-6注册后查看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8***2-2****0。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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