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批废旧物资转让(内蒙古科技大学)转让
市场询价公告
中心接受委托,对一批废旧物资(内蒙古科技大学)进行转让,现接受市场询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二、询价公告时间:2****5-0**$3-0**$3 0**$3:0**$3:0**$3-2****5-0**$3-1**$3 1**$3:0**$3:0**$3,询价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自2****5-0**$3-1**$3 1**$3:0**$3:0**$3起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最长不超过2个周期。
三、询价保证金:7注册后查看0元。
询价期间,意向受让方须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询价保证金。
四、询价相关事宜:
1、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中心发布正式公告后,需通过E交易电子平台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本次交纳询价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2、项目正式挂牌后,经E交易电子平台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可参与后续竞价。
3、标的存放于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春晖驾校院内和内蒙古科技大学校西校区,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报价时需提交标的勘验确认表),报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资产占有方及交易中心将按照约定处置询价保证金。
4、询价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自2****5-0**$3-1**$3 1**$3:0**$3:0**$3起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最长不超过2个周期。
5、如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经正式挂牌后,通过竞价程序成为最终受让方,则给予交易服务费五折的优惠。
6、如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在后续竞价活动中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履行后续义务的,在2年内不得参与中心组织的任何交易、采购项目。
7、询价保证金交纳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
询价保证金的处置:
(1)中心在市场询价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未发布正式公告,则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可向中心申请退还询价保证金。
(2)项目正式挂牌后,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按照询价公告约定参与项目后续竞价的,则询价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询价保证低于竞价保证金的,无需补足差额。
(3)如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则中心按照询价公告、询价承诺书或项目正式公告约定处置保证金。
8、询价需提供的资料:
询价登记表.doc、询价承诺书.doc、一次报价单.doc、授权委托书.doc、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联系人:赵玉信 李经理(辅助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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