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宁乡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宁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2日10时至2024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0731/07,户名:宁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三一牌履带起重机一台(设备编号:TE0090CB5313、型号:STB900T5)。
车辆厂牌型号为三一牌履带起重机一台(设备编号:TE0090CB5313、型号:STB900T5),车身颜色为黄、红色,出厂日期为2022年1月,发动机型号为6HK1-XDHAG-01-C3,最大起重量90吨,发动机额定输出功率(kW/r/min)212/2000,表显工作时长197h。以上内容摘自“湖南华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意向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仔细阅读【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
1、该车为被查封车辆,违法未处理。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向相关部门查询。
2、该车评估价由“湖南华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起拍价以评估价为依据。
3、该车现时状况为闲置停用,整车无钥匙,无停车费。露天停放地点与评估报告里的已有变动,现停放地点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宁乡镇大疙堆。
4、本次拍卖以标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该拍卖标的为工程机械,未办理上户登记。请竞买人实地看车,了解具体情况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未咨询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5、该台车辆现状配置零件【详见《评估报告》】。
6、对拍卖标的物所作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现状以现场看样实物为准,建议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如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估价:1291600元,起拍价:904120元,保证金:90000元,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之日起至起拍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到12时,下午13时到17时);看样暂定于开拍前三天,请意向竞买人在暂定看样日前联系:注册后查看(刘女士)。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停车费由买受人承担及其存在的违章记录、年检、过户、单证补换、违章处理、相应的罚款等所涉及的一切拖欠费用及扣分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自动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2月30日16时前缴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如下):
户 名: 宁乡市人民法院
账 号:6232 6375 0010 5661 758
联 行 号: 1045 5100 3714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刘女士)
举报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宁乡市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