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西安庆阳大厦5400㎡商业用房12年期出租交易公告

拍卖转让 陕西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西安庆阳大厦5****0㎡商业用房1**$3年期出租

项目编号

SJ-2****5-0注册后查看8-C0**$3

挂牌价(万元)

2***5

保证金(万元)

5**$3

信息披露、报名开始时间

2****5年4月2**$3日

信息披露、报名截止时间

2****5年5月1**$3日 1**$3:0**$3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5年5月1**$3日1**$3:0**$3

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2****5年5月1**$3日 1**$3:0**$3

披露公告期

1**$3个工作日

评估价(万元)

2***4.9***4

咨询报名

1、项目咨询:白老师 0***9-8注册后查看4;

2、报名咨询:王老师 刘老师0***9-8注册后查看4 ;

3、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5年4月2**$3日-5月1**$3日内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1***6号庆阳大厦(玉祥门外大庆路主干道南侧,距玉祥门地铁站B出口3***0米,紧邻大庆路小学);

4、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西安庆阳大厦5****0㎡商业用房1**$3年期出租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的标的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1***6号庆阳大厦(玉祥门外大庆路主干道南侧,距玉祥门地铁站B出口3***0米,紧邻大庆路小学)。出租范围:负1层部分,1层大堂,2层(除扩建部分),3至9层,1**$3层临建层,地下停车场1**$3个车位;总出租面积5****0m2。现经营为锦江之星酒店,合同期至2****5年5月3**$3日。水电气直接和供应方结算;未接入集中供热;免物业费;无装修期。出租期限:1**$3年。起租期:计划自2****5年6月1日起;租金支付要求:首次支付半年租金,后按季度支付房屋租金;每三年递增一次,递增率5%。押金支付要求:押金为首年租金的2**$3%,合同终止并完成房屋交接手续后,出租方将押金如数无息退还承租方。

三、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西安庆阳大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尚麦成

机构性质

国有企业

批准单位名称

庆阳市政府国资委

批准文号(文件名)

庆市国资呈[2****5]5号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会议纪要

出租方承诺

本次出租资产出租权为我单位合法拥有,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承租方。

2、自由报价时间1**$3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3秒。

3、加价幅度1****0元或1****0元的整倍数。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支付方式/期限要求

首次支付半年租金/5个工作日内,后按季度支付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不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t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酒店管理”或“商业地产运营”。

重要信息披露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承租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获取承租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意向承租方按承租方资格条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已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请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及显示金额,按时足额一次性完成保证金交纳,并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注意:网上不支持第三方(如微信、支付宝等)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个人)及账号必须与公共服务平台所注册的单位(个人)名称及账号一致)。

意向承租方应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本次出租的房屋均以标的现状为准(设施设备、货品及装修除外),意向承租方应充分重视竞租本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意向承租方须实地查看标的物,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经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后方可参与网络报名,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竞价房屋已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价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状况及房屋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拒付成交价款及拒绝办理移交等手续,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1、承租方应充分重视竞租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承租方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因竞价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承诺对自己竞购该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2、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出租房屋现状,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承租移交等后续手续,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支付押金至庆阳大厦指定账户,一次性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付清一年房租成交价款及按照年租金的1.5%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同时应于每年租金到期前1**$3日内向庆阳大厦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付清成交价款,押金、代理服务费等,视为承租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五条 特别说明

1、标的物的实际面积、用途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建筑现状(含门窗等)及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现状由承租方自行踏勘现场确认。承租方私自更改水电线路操作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承租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2、承租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的,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升级,装修须符合相关规定,并与整体房产利益相一致。装修施工前后安排,设施使用、维修及安全保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所涉及的房屋装修或拆除装修、设备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3、禁止用于开办非法经营娱乐场所、建材加工仓储类、易燃易爆品生产存放类、化学制品生产与存储类等企业,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从事法律禁止的活动,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拆迁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出租方对租赁房产管理方式进行调整等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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