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清远市顺诚拍卖有限公司:第十五期拍卖会公告

拍卖转让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拍卖公司现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1、粤R6注册后查看7骏逸牌DFL7****0AA小型轿一辆,起拍价3****0元,保证金5****0元,增幅价2***0元/次;

2、粤R5J1***0别克牌SGM6****7AT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起拍价6****0元,保证金5****0元,增幅价2***0元/次;

3、粤R8***6J3别克牌SGM6****5ATA小型普通客车辆,起拍价1注册后查看6元,保证金5****0元,增幅价2***0元/次;

4、粤RK4****0尼桑牌ZN6****3WAG3小型越野客车一辆,起拍价3****9元,保证金5****0元,增幅价2***0元/次;

5、粤RKM6***0金杯牌SY6****4X2S1BH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起拍价5****0元,保证金5****0元,增幅价2***0元/次;

6、粤RJH0***6帕萨特牌SVW7****3SJD小型轿车一辆,起拍价9****0元,保证金5****0元,增幅价2***0元/次;

7、粤R8注册后查看8别克牌SGM6****0ATA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起拍价1注册后查看0元,保证金5****0元,增幅价2***0元/次;

8、粤RJH9***6别克牌SGM6****1ATA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起拍价8****0元,保证金5****0元,增幅价2***0元/次。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 拍卖时间:2****5年5月2**$3日上午1**$3时整;

2.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本次竞买。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企业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等(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1. 意向竞买人请于52**$31**$3时前在中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52**$3日下午16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户名:清远市顺诚拍卖有限公司账户:6***1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1开户行:中行清远人民二路支行)缴款时须注明“竞买保证金”

2. 展示时间及地点:5月2**$3日至5月2**$3日标的所在地(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统一时间勘察标的

联系人:陆小姐    电话:1***9注册后查看6****3

五、成交相关款项的支付及合同签订

1.竞买人应于拍卖成交当日至清远市顺诚拍卖有限公司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5日内缴清成交价款、评估费,并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否则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追究竞买人的法律责任。

2.拍卖成交后,竞买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次公开拍卖的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无论以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无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标的物展示时间内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现场踏勘标的、了解标的现状,未进行标的勘察的竞买人后果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示其已认可了标的的所有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外观等),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旦拍卖成交,标的物的移交以实际的现场清点为准,品质、数量如有偏差,成交金额、佣金均不作调整,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2、买受清成交价款之日起3天内,由委托方将标的物以现状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须在交付之日起3**$3天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

3、因车辆属于移动资产车辆的实际公里数及车况、工况以现场看车为准;如车辆出现补证、故障修复、改装等问题及费用均由买受负责解决和支付;车辆所发生的违章、扣分,逾期未检验等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买受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车辆所发生的违章、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承担。

4、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待车辆过户完毕后方可无息全额退还;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无违约情况下于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买受人竞得标的物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付齐款项的,或因买受人原因造成过户或迁出时间未能达到规定要求的,按违约处理,拍卖人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

6、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规定不同,如需办理转籍的车辆请买受人自行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因以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接收标的物后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侵权事件所导致的买受人自身以及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责任,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提车后,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公司及委托方无关。

8、清远市顺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陆小姐:1***9注册后查看6****3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北江一路8号龙汇领峰2A2***4/2***5室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