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宝鸡青铜器博物院三楼展厅西侧多功能厅租赁权交易公告

拍卖转让 陕西省

公告内容

经宝鸡市财政局批准,宝鸡青铜器博物院作为委托人,现将位于宝鸡青铜器博物院三楼西厅的多功能厅租赁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以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处置。交易期内由转让方、交易中心共同受理该交易项目的有关咨询事宜。
一、标的情况:
房屋坐落:宝鸡市渭滨区滨河路中华石鼓园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内
现在状态:空置,毛墙毛地未装修
总面积:5***0㎡
起拍价:2注册后查看0.0**$3元/每年
租赁期限:5年
注意事项:
1.该次标的租期为5年,即2****5年1**$3月1日至2****0年1**$3月3**$3日。合同签订后支付本年度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1**$3月1日前缴纳当年租金。
2.买受人制定的装修及运营方案须经宝鸡青铜器博物院书面同意。
3.具体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电子竞价按照1年租金标准进行报价。加价幅度请以电子竞价系统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注意事项:
1.该标的位于宝鸡青铜器博物院院内,为多功能综合体验厅。该多功能综合体验厅区别于传统的文物陈列方式,主要通过智能大屏、三维动画、数字拓印、互动投影等数字化手段进行青铜器及相关内容展示,为访客带来丰富、多元、有趣的沉浸式观展体验。
2.出租房屋用途:此房屋仅限用于学术报告与会议活动、沉浸式体验、研学实践、博物院文化创意产品研发与销售、文化演艺等,其它行业不得承租。且须符合有关行政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消防、安全消防、安监、公安、市场监督、文物及博物馆场馆保护等领域的有关要求。
3.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未经宝鸡青铜器博物院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
4.为保护博物院文物、财产及游客人身安全,买受人在多功能综合体验厅承租期内严禁使用明火和燃气以及可能危及博物馆安全的设施设备。
5.买受人在经营期内必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办理行业证照,从业人员必须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达1***0%,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健康,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买受人在经营期内必须规范店招店牌设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买受人严禁销售可能产生油烟、油污以及带汤水易污染的食品、食物。
6.租赁标的物现状:本次出租的多功能厅为毛墙毛地状态,未进行任何装饰装修处理。
7.装修及运营责任:
7.1 买受人须严格按照出让方(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审定的《多功能厅装修设计方案》及《多功能厅运营管理方案》进行装修施工及日常经营,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或调整运营内容。
7.2 承租方于租赁期间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及开展运营活动所产生的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质量风险、运营亏损风险、因装修或运营引发的法律纠纷风险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
7.3承租方应自行承担该房屋装修工程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施工、监理、验收等相关费用,并确保装修施工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消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装修完成后须经出租方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7.4装修及设备调试期为自承租方施工队伍正式进场施工之日起满5个月之日止(以双方确认的《装修进场确认单》记载的进场日期为准)。
7.5装修及设备调试期内,承租方无需向出租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但仍需按约定承担水、电、物业费等其他费用。
8.该房屋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电费由买受人承担,按实际用量及出让方公示的收费标准按月缴纳。
9.竞买人需与出让方签订消防责任书,由竞买人负责多功能厅日常消防安全并配备足量灭火器,积极参加博物院的消防知识培训、训练,每年至少自行组织不少于2次的消防演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灭火器。
1**$3.由于本标的物位于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内,买受人承租后须严格遵守《宝鸡青铜器博物院(中华石鼓园)场地租赁管理办法》《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安全及消防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出让方日常各项监督检查。
1**$3.竞买人资格审查竞买人在报名时必须详细说明租赁目的、用途(采用上传附件形式,在受让方承诺书中写明),不符合上述委托人要求的房屋用途的,谢绝报名。
三、公告期:自2****5年5月2**$3日9时0**$3分至6月2日1**$3时0**$3分。
四、竞买保证金:¥6注册后查看0.0**$3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5年6月2日1**$3时0**$3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未竞得的,于网上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 号:于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找
特别提示:网络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且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与竞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如跨行支付,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网络竞买人注意掌握支付时间,尽量提前支付)。
五、报名时间:自2****5年5月2**$3日9时0**$3分至6月2日1**$3时0**$3分。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址:自2****5年5月2**$3日至6月2日上午1**$3时0**$3分至下午1**$3时0**$3分;地址为:宝鸡青铜器博物院。
七、网上竞价时间:自2****5年6月3日9时0**$3分开始自由报价,自由报价周期为6**$3分钟,在自由竞价周期结束后自动进入限时周期(竞价规则详见竞买须知)。
八、价款支付方式、票据形式:
网络竞价结束后,买受人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大厅>国有产权交易自行打印成交结果公示,联系委托人办理成交价款和标的交割手续。
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拍卖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九、标的物交接方式:网络买受人在竞价成交后1**$3个工作日内,凭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竞价结果通知单》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
十、报名须知:
意向竞买人需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规程》。符合竞买人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别按照《陕西省产权实物资产操作手册-自然人注册v1.0》《陕西省产权实物资产操作手册-企业端报名手册v1.0》进行注册,按照《竞买须知》要求参加网上交易活动,法人需办理CA锁后登陆系统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CA锁办理请联系陕西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客服电话:4****6-3***9-8***8.
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及时足额向系统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转入竞买保证金,并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查询到账后,请打印竞买资格通知书,成功获取竞买资格,按时参加网上竞价活动。
十一、特别提示:
请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受让方需提交的材料明细》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并自愿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二、附件:
1.受让人承诺书
2.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
3.竞买须知
4.受让方需提交的材料明细
5.竞买人操作手册

转让方联系人:刘新
转让方联系电话:0****7-2注册后查看1

查看标的联系人:刘新
查看标的联系电话:0****7-2注册后查看1

交易中心联系人员:刘工/张工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3注册后查看5
交易中心地址:宝鸡市行政大道8号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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