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2838号吉粮花园(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的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

拍卖转让 吉林省

公告内容

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房屋、土地)的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于2018年5月22日以(2018)吉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粮集团)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6月9日,长春中院以(2018)吉01破5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宣告吉粮集团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相关规定,对吉粮集团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28日9:00起至2025年4月29日9:00止(延时除外)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处置单位:吉粮集团管理人,监督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参与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本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税费承担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手续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拍卖成交后出现悔拍或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资产交接,由此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竞拍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中标的物所涉及的全部瑕疵情况,也可以向管理人进行咨询。竞买人请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过户相关问题,因资产瑕疵情况导致过户无法完成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拍卖公告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非常复杂,标的物的具体情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情况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经看样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已经确认。

二、拍卖财产整体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2838号吉粮花园(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的吉粮集团办公楼,该办公楼与居民楼相连,包括地下1层、地上14层,对应的房屋所有权证17个、国有土地使用证17个,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4年12月30日。上述房屋、土地的评估价值总额为人民币221,802,000.00元。该资产评估价值仅供竞买人报价时进行参考,不作为管理人对财产价值的承诺,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与管理人联系看样,确认资产状况,并在充分了解财产情况的基础上参与竞买活动。

本次拍卖的房屋所有权证基本信息如下(具体以现状为准):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坐落

规划用途

房屋建筑

面积/㎡

套内建筑

面积/㎡

抵押

状态

1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120002309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1407号房

办公用房

1,460.52

1,174.93

抵押

2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120002308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1307号房

办公用房

1,460.52

1,174.93

抵押

3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120002307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1207号房

办公用房

1,460.52

1,174.93

抵押

4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120002306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1107号房

办公用房

1,460.52

1,174.93

抵押

5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120002305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1007号房

办公用房

1,460.52

1,174.93

抵押

6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120002304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907号房

办公用房

1,460.52

1,174.93

抵押

7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120002303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807号房

办公用房

1,460.52

1,174.93

抵押

8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120002302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707号房

办公用房

1,460.52

1,174.93

抵押

9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120002301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607号房

办公用房

1,460.52

1,174.93

抵押

10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120002300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507号房

办公用房

1,460.52

1,174.93

抵押

11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120002299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407号房

办公用房

1,460.52

1,174.93

抵押

12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120002298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307号房

办公用房

1,473.79

1,185.61

抵押

13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210002297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201号房

商业服务

2,894.95

2,154.46

抵押

14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210002296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103号房

商业服务

1,119.52

1,001.04

抵押

15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210002295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102号房

商业服务

45.85

44.73

抵押

16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210002294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101号房

商业服务

32.81

32.01

抵押

17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5210002293号

吉粮康郡二期47/48幢-101号房

仓储用房

2,882.44

2,159.62

抵押

本次拍卖的土地使用权证基本信息如下(具体以现状为准):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坐落

地类/用途

使用权

面积/㎡

分摊面积/㎡

抵押

状态

1

长国用(2013)第060003435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1407号

其他商服用地

1,139.00

1,139.00

抵押

2

长国用(2013)第060003438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1307号

其他商服用地

1,139.00

1,139.00

抵押

3

长国用(2013)第060003439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1207号

其他商服用地

1,139.00

1,139.00

抵押

4

长国用(2013)第060003437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1107号

其他商服用地

1,139.00

1,139.00

抵押

5

长国用(2013)第060003433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1007号

其他商服用地

1,139.00

1,139.00

抵押

6

长国用(2013)第060003443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907号

其他商服用地

1,139.00

1,139.00

抵押

7

长国用(2013)第060003445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807号

其他商服用地

1,139.00

1,139.00

抵押

8

长国用(2013)第060003446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707号

其他商服用地

1,139.00

1,139.00

抵押

9

长国用(2013)第060003447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607号

其他商服用地

1,139.00

1,139.00

抵押

10

长国用(2013)第060003449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507号

其他商服用地

1,139.00

1,139.00

抵押

11

长国用(2013)第060003448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407号

其他商服用地

1,139.00

1,139.00

抵押

12

长国用(2013)第060003450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307号

其他商服用地

1,149.00

1,149.00

抵押

13

长国用(2013)第060003430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201号

其他商服用地

2,258.00

2,258.00

抵押

14

长国用(2013)第060003429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103号

其他商服用地

873.00

873.00

抵押

15

长国用(2013)第060003432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102号

其他商服用地

36.00

36.00

抵押

16

长国用(2013)第060003431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101号

其他商服用地

26.00

26.00

抵押

17

长国用(2013)第060003434号

吉粮康郡二期4-100/127-110(2)栋-101号

仓储用房

2,248.00

2,248.00

抵押

三、拍卖价格

上述财产将整体拍卖,整体起拍价为人民币221,802,0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时间:8:30-11:30,13:00-16: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竞买人可以向管理人进一步了解破产财产状况,或向管理人预约进行实地考察、看样。吉粮集团破产财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届时可向竞买人提供查阅,以作参考。评估报告中所列财产数量及价值不作为管理人对财产状况的承诺,财产的数量与价值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务必与管理人联系安排看样事宜。管理人联系方式:关经理,注册后查看

五、瑕疵问题说明

1.本次拍卖的土地及房屋均已设定抵押并处于查封状态,房屋所有权证书与土地使用权证书未办理两证合一,可能存在建设、购买、装修等资料或凭证不完整的情况,竞买人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办理抵押物过户所需材料及程序,过户所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承担不能办理资产更名过户的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非常复杂,已建成并使用多年,其外观、面积、结构、质量、装饰装修、使用性等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买受人务必在参与竞拍前亲自进行踏查,并委派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和瑕疵检验,充分考虑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是否参与竞价的决定,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未经现场踏查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完全了解并确认接受所有瑕疵因标的瑕疵而可能导致的相关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成交后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不影响成交结果。

3.本次拍卖的办公楼与居民楼等不动产或构筑物相连,存在共用水、电、燃气、供暖、消防等设备设施等情况,涉及工程施工及设备设施检查,情况非常复杂,具体情况请竞买人亲自前往现场查看、检验并走访调查。办公楼内的设备、设施、装饰装修等可能是他人增设财产,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保证办公楼内的设备、设施、装饰装修等能够正常使用,因此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并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协调处理及主体变更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已经长时间未投入使用,存在部分墙体受潮、脱落,以及供电、水暖、消防设备设施老化,漏电、漏水等情况,其他瑕疵(包括隐性瑕疵)请竞买人自行查证、处理并与有关单位或部门沟通解决,管理人不承担相关修理、修缮等责任。本条所涉相关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本次拍卖标的物部分区域曾由吉林粮食集团新吉粮商务会馆有限公司等单位用于酒店经营、餐饮服务、批发零售等业务,其他区域用于多家企业办公、仓储、机房等各类用途,虽上述企业目前已停止正常营业活动,但仍有部分区域的房屋处于被占用的状态,多为酒店设备设施、餐饮设施、电子设备、办公用品、存货等。相关情况非常复杂,请买受人务必前往现场亲自查看。尤其是吉林粮食集团新吉粮商务会馆有限公司经营“长春一品吉粮国际酒店”期间的设备设施、存货、备品等各项资产占用办公楼至今,经管理人多次督促未予腾退,请竞买人充分关注该瑕疵。竞买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与占用单位协商腾退等相关事宜,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占用资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因资产占用及腾退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本次拍卖拍卖标的物历史上的使用、管理等情况非常复杂,管理人已尽可能披露资产瑕疵,但仍不排除因标的物的使用所导致的欠付各项费用或涉及罚款、处罚等情况以及其他本公告未披露的问题,该等问题甚至可能影响标的物正常使用。拍卖成交后,相关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与有关单位或个人协调解决并补足相关费用,买受人不能以此为由悔拍或主张管理人、吉粮集团等承担责任。

6.再次提示,请参与竞拍活动的竞买人在公告期间联系管理人实地看样,自行向有关单位或部门调查、核实本次拍卖标的财产具体情况及瑕疵问题。未经看样及调查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视为对吉粮集团财产等全部现状(包括管理人已披露及未披露的潜在瑕疵等)已经确认。拍卖成交后,对于可能发生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抵押、查封、取回等主张权利的情况以及不动产拍卖成交后可能发生的任何纠纷,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并协调处理

六、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于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尾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

2.竞买人须于拍卖价款支付完毕后7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书》。

3.如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程序,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示明委托代理关系并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与管理人办理相关资产交易手续。如竞买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

七、其他权利说明

1.如有竞买人认为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成为优先购买权人并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对存放于标的物内的设备设施、办公设备享有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应于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所有权证明材料,管理人确认所有权后可搬离相关物品。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相关单位或个人拟取回自有资产的,请自行与买受人沟通协调解决,管理人及吉粮集团对相关资产的毁损、灭失不承担责任。

3.其他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的首次拍卖底价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4】第2529号《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为计价基础,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评估报告已经过有效期,不作为管理人对财产价值及实际情况的承诺,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与管理人联系现场看样确认资产实际情况

2.本次拍卖的办公楼内还存放有吉粮集团部分办公用品、电子设备、资料等资产,管理人正在积极处置。吉粮集团作为破产企业无其他场所存放相关资产,因此,如果办公楼拍卖成交后,上述资产仍未处置完毕,买受人需无条件同意上述资产继续原地存放,并无偿妥善保管至管理人处置并交付完毕上述资产。

3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办理财产交接、过户手续。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接协议书》等成交确认文件,也不能在签订后申请解除上述协议如买受人未按期支付价款,或者未按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接协议书》和进行交接的,每逾期一日需按成交价格总额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超过15日的,管理人有权取消本次拍卖交易或解除协议,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已退还的,买受人需无条件返还管理人),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本次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及重新拍卖的差价,买受人承担全部差价款。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依法承担,需承担税费具体情况等问题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税务部门自行咨询。吉粮集团存在欠缴税款的情况,存在不能开具发票的风险,管理人不对开具发票事项作出任何承诺,竞买人需自行承担该等风险。

5.本公告公示或竞价期间,管理人或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拍卖;暂缓或中止拍卖期限届满或者有关事由消失后,需要继续拍卖的,管理人将另行发布拍卖公告。

九、保证金及款项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等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保证金数额较大,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完成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竟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竟价结束后,未能竟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竟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竟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竟价成交并缴纳京东服务费后,标的物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221000611010525000122;开户行:交通银行德惠路支行),注明:“吉粮集团不动产拍卖成交款”。逾期支付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经理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银杏路500号伟峰领袖领地1号楼2层

 

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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