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受相关单位委托,本公司(资产处置方)将于2****5年4月2**$3日上午1**$3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3.org.cn)进行竞价活动,标的物即日起至拍卖会开始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标的物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健康路1**$3号(喀什市第十四幼儿园)三间商铺。
标的物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克孜勒都维 路 8**$3 号 1 栋 1 层 2-1***1 号商铺。
标的物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文化路1***6号商铺。
标的物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第三十五中门口商铺一间门面五年租赁权。
标的物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第十小学门口商铺一间门面三年租赁权。
标的物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实验学校对面文化路1***3号两间门面三年租赁权。
二、 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 竞买人应于竞拍前在中拍平台进行实名登记注册账号,并按中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三) 若实际竞买人尚未注册中拍平台账号的,可委托有中拍账号的代理人参拍,竞拍成功后,我司可根据参拍帐户持有人的意愿,将标的直接过户至其指定机构或个人名下。
(四)拍卖人安排专业人员辅助竞拍人参加报名及竞拍工作,直至拍卖会结束。
三、咨询的时间与地点:
2****5年4月4日起至2****5日4月2**$3日前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孔经理 1***2注册后查看0****8展示时间:2****5年4月4日起至2****5日4月2**$3日。
四、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在拍卖结束前五分钟内出价,拍卖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的基础上延长五分钟,五分钟内的每次出价都会被触发延时(具体以标的物详情页的倒计时为准)。最终出价高者即为竞价成功。
五、关于费用:本次标的物竞价,资产处置方按标的成交价向买受人收取竞价服务佣金(具体收费金额咨询拍卖人)。中拍平台根据拍卖成交金额收取软件使用费,具体以竞价页面提示为准。交易过程中产生手续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注:增值税由资产占有方和买受人各承担一半。
六、价款支付:买受人务必于拍下后1个工作内联系资产处置方(孔经理1***2注册后查看9****7),按其提示支付佣金、竞拍款。逾期未支付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的交付:买受人应在支付完第六条全部应付款项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拍卖专员的指引办理标的转让手续并按要求提供办理所需材料。若因买受人未按时付款、未按时按要求提供材料,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缴纳的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
八、竞买人竞拍成功后须按系统提示支付软件使用费,未按时支付将影响后续参拍。
九、拍卖保证金、成交款、拍卖佣金支付:
(一)保证金缴纳模式:竞买人应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将保证金转入(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解放北路支行,账号:1***8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6,户名:新疆司辅拍卖有限公司
),期间不计利息。未能竞得标的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由新疆司辅拍卖有限公司
转回原汇款账户;竞得标的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1个工作日内将余款及拍卖佣金缴入前述指定账户。
(二)若竞买人出现下列其中情况之一的,新疆司辅拍卖有限公司有权不予退回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要求履行其义务的。
3.买受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4.竞买人出现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5.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佣金和拍卖成交价款的;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为现状竞价,相关图片及描述仅作参考,若有与标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标的现状为准。
2、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一经竞价成交后,概不退换。
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资产处置方咨询,联系人:孔经理 1***2注册后查看9****7。
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