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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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云瑞拍(安告)第2****5-0**$3-2**$3号***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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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安宁市市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安国资发〔2****1〕1**$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云南瑞宇拍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9宗资产租赁权”(以下简称标的)于2****5年7月2**$3日1**$3时至2****5年7月2**$3日1**$3时(延时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拍平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
本次拍卖9宗资产位于安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八街街道八街村委会月照屯村民小组、县街街道鸣矣河村委会。
标的情况列表如下: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位置 | 用途 | 建筑面积(㎡) | 租赁期限(年) | 起拍价 (元/年) | 业态限制 |
1 | ANCB-2****2B0***4 | 安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 工业用地 | 1注册后查看0 | 5 | 1注册后查看8 | 工业生产加工 |
2 | ANCB-2****2B0***4 | 安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 工业用地 | 2****3.3**$3 | 5 | 2注册后查看2 | 工业生产加工 |
3 | ANCB-2****2B0***3 | 安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 工业用地 | 4****0 | 5 | 3注册后查看6 | 工业生产加工 |
4 | 安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居民地(一般耕地) | 安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 农用地 (一般耕地) | 1注册后查看0 | 5 | 1注册后查看0 | 养殖、农业、种植 |
5 | 安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铁塔占用场地 | 安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 基站用地 | 1处 | 5 | 3****2 | 基站铁塔 |
5-1 | 安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铁塔占用场地 | 安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 基站用地 | 1处 | 5 | 3****5 | 基站铁塔 |
5-2 | 安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铁塔占用场地 | 安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 基站用地 | 1处 | 5 | 3****5 | 基站铁塔 |
6 | 县街街道鸣矣河村委会粮管所宿舍 | 鸣兴街5-2-1号 | 住宅 | 3**$3.4**$3 | 5 | 3****0 | 居住办公 |
6-1 | 县街街道鸣矣河村委会粮管所宿舍 | 鸣兴街5-2-2号 | 住宅 | 3**$3.4**$3 | 5 | 3****0 | 居住办公 |
6-2 | 县街街道鸣矣河村委会粮管所宿舍 | 鸣兴街5-2-4号 | 住宅 | 3**$3.2**$3 | 5 | 3****0 | 居住办公 |
7 | 县街街道鸣矣河村委会老派出所 | 凤鸣街2号(第一层) | 商铺 | 1***8 | 5 | 1注册后查看0 | 商业居住办公 |
7-1 | 县街街道鸣矣河村委会老派出所 | 凤鸣街2号(第二层) | 住宅 | 2***4.4**$3 | 5 | 1注册后查看2 | 居住办公 |
7-2 | 县街街道鸣矣河村委会老派出所 | 凤鸣街2号(第三层) | 住宅 | 2***4.4**$3 | 5 | 9****4 | 居住办公 |
8 | 农业园小别墅1幢 | 安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 住宅 | 6***3.8**$3 | 5 | 9****0 | 居住办公 |
9 | 县街街道鸣矣河村委会粮管所仓库 | 粮管所仓库建筑物(2间仓库) | 仓库 | 5***5 | 5 | 5注册后查看7 | 生产加工/居住办公 |
粮管所土地 | 仓储 | 5,2***9.2**$3 | |||||
竞买保证金(元/标的) | 3****0元/标的,多拍多交,以此类推 | ||||||
加价幅度(元/次) | 5**$3元/次 | ||||||
特别说明: 1. 以上数据摘自《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所有标的以现状(但不限于拍卖前、中和后期等阶段)进行拍卖、移交,委托方、本公司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如果竞买人作出决定,表明您已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品质、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及瑕疵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 2. 以上数据如果与实际数据出现不相符的情况,不影响拍卖成交价,买受人必须履行拍卖成交后的责任和义务。 3. 房屋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分租、转借和转让。 |
二、网络拍卖时间及网址
㈠ 网络拍卖时间:2****5年7月2**$3日1**$3时至2****5年7月2**$3日1**$3时(延时除外,网络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㈡ 中拍平台网址:
https://paimai.caa1***3.org.cn/index.html。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㈠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5年7月2**$3日1**$3时止(节假日除外)。
㈡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可致电预约自行踏勘,预约电话:柴先生/1***9注册后查看6****1(工作时间);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委托方指定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与委托方仔细核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认可本标的现状;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竞价结束前。
五、报名资格及要求
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㈡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及《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所有文件加盖公章)。
㈢ 自然人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及《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所有文件摁手印)。
㈣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园区规划、产业布局,依法办理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
㈤ 入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凭新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交委托方办理租赁手续。
㈥ 此次租赁权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入驻时必须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㈦ 若因标的征占,买受人需按《租赁合同》签订条款无条件退让,委托方按照实际使用月份核算退还合同内未使用租金,不涉及任何二次补偿。
㈧ 标的如果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会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或委托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委托方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价位上享有价格优先的权利。
㈨ 意向人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经本公司确认后取得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拍卖竞价。
㈩ 意向人将竞买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至下列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及时与本公司联系进行竞买人资格确认及开通竞价权限。
竞买保证金及佣金的指定账户
账户号码:2****2 1****1 0****0 0****5 3***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白云路支行
注:在转账时,备注竞买标的名称。
申请人在提交报名资料时需缴纳资格审核费及银行转账手续费2***0元,收费后不退(不提供发票),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拍卖竞价结束前完成,如果因报名手续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不得参与此次网络拍卖,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竞价结束后无息原路退还,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六、注意事项
㈠ 租赁活动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用、电费、水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竞买人在竞价前到标的所在地进行踏勘,不到现场踏勘参加竞价的,视为已经踏勘并对自己参与拍卖的行为负责;认真审阅此次拍卖会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对准备竞价的标的进行了解,所有标的均是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参与报名、应价或报价,视为认可标的数量、状况、环境、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包括隐性和显性的瑕疵),并且是对所有文件及资料的认可,委托方、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本公司缴纳拍卖成交价款1.2%比例佣金,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冲抵佣金,并与本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㈣ 拍卖成交价作为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定价,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该租赁权,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拍卖标的历史遗留问题由委托方处理。
㈤ 拍卖成交后,在委托方正式通知买受人的2日内,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处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或找各种理由延期及拒绝签订的,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㈥ 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本公司冲抵佣金后剩余竞买保证金,待买受人在5日内全额缴清拍卖成交价款后,接委托方通知原路无息退回;未竞价成功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七、《租赁合同》事项
㈠ 租金一年一付,按合同约定支付;年租金每年递增2%,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时,买受人将首年租金及合同总价款的8%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额缴清,租期不满一年提前退租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㈡ 买受人缴清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委托方开具收款凭证;待合同终止后,经委托方确认没有违反合同行为,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上述款项缴清后,委托方在规定时间内将拍卖标的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租金)。
八、租赁事项
㈠ 租赁用途
1.本次土地租赁用途为工厂、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若承租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的,需由买受人按实际租赁面积承担土地使用税;房屋租赁用途为按现状进行商业经营、住宅、仓储等行为,不得改变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因买受人私自改变租赁用途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本公司概不负责。
2.租赁资产仅供买受人本人使用,不允许转租、转借或私自互换。一经查处确认买受人存在转租行为的,一是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二是买受人需向委托方缴纳其转租所得,同时还需按合同总租金5%的额度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三是买受人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四是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
㈡ 租赁期限
1.按照《安宁市市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此次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属9宗资产租赁期限为5年。
2.租赁期限按照公告公示期限签订,租赁期限不满一年提前退租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仅退还截止搬离日的剩余租金。
㈢ 租金收缴方法
租金以一年一付的方式收取,年租金每年递增2%。买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全款缴清,并按照租赁期限总金额的8%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
㈣ 资产修缮、装饰、装修事项
买受人不得在承租房、土地、场地内建盖临时性和永久性建筑。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结构,不得私自砍伐地上附着物;不得在租赁区域内乱堆乱放物品,维护好卫生;租赁期内租赁物的维护、修缮、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资产租赁按照“来装去留”的原则,买受人租赁资产后的固定资产、设施的投资以及全部装修,租期满后或合同被提前解除买受人不得拆除和损坏,且无偿归委托方所有,买受人投资的可移动资产由买受人自行搬走和处理。
㈤ 资产征迁事项
租赁房屋因城市规划调整、政府征用、政府项目入驻、旧城改造拆迁或组织对外公开拍卖,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且买受人无权主张任何形式的旧城改造拆迁费、装修补偿款及一切经济损失补偿,委托方仅按照实际使用月份核算退还租金(不含利息),不涉及任何二次补偿。
㈥***0;租赁退出事项
1.如买受人需提前退租,则需要在当年租期到期前至少提前2个月告知委托方并提交退租申请,若因未提前告知委托方导致委托方相关利益受损,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期限不满一年提前退租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仅退还截止搬离日的剩余租金。
2.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包括但不限于因政府征用、旧城改造涉及到租赁物拆迁、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后,买受人应按期腾空并退还土地,逾期未搬离的,委托方送达买受人《限期搬离通知书》1**$3天后仍未进行搬离的,委托方可联合相关部门对出租区域进行断水断电,对出租区域内的财物进行清理并搬迁,因清理和搬迁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必须按照1个月租金金额支付委托方违约金,同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有意者可关注本公司的微信公众号,本公司的通知及补充说明等和本次拍卖的详细情况在该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程先生/1***9注册后查看1****9
联系人/电话:柴先生/1***9注册后查看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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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