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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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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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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江苏科技大学 梦溪校区校内学苑里东十四商业用房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N0****7FCZZ2注册后查看2 | 挂牌起始日期 | 2****5-0**$3-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5-0**$3-1**$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特别 告知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分隔经营,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分隔经营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开展经营活动,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出租标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七、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八、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九、房屋租赁用途:仅限以智能快递柜为主的校内快递服务(快递服务仅限邮政管理局归口管理快递业务),快递服务不允许超出出租方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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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快递服务相关; (三)意向承租方须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有效期早于2****9年1**$3月3**$3日,须承诺在承租期内保持证件连续有效); (四)意向承租方须与如中通快递、圆通快递、韵达快递、极兔快递、申通快递、顺丰快递、京东快递、邮政快递等主流快递中6家及以上具备合作关系,提供相关合作意向书或合作协议; (五)意向承租方须具有江苏省内高校快递服务经验,要求正在合作的江苏省内高校案例数量不少于2家,提供相应合同协议复印件及相应高校联系人、联系方式用于验证;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无3年以内(截止公告发布日起)的行政处罚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3年以内(截止公告发布日起)的失信记录; 四、本次招租不接受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除企业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机构形式报名。 | 标的交割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存在以下情形的法人不得参与本次房屋招租项目: (一) 目前已在江苏科技大学 同一校区实际占用或已取得房屋租赁项目承租资格的; (二) 近五年来在与江苏科技大学 的承租活动中有未按合同履约行为的或因履行合同与学校产生纠纷的,以及正在处理过程中的; (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二、上述条款由出租方进行筛查确认。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www.ejy3***5.com)的《e交易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现场展示 | 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勘查现场前需先联系江苏科技大学 相关人员,因未勘查现场或勘查工作不详细的意向方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地点: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 梦溪校区 2.联系人: 殷建,电话: 1***8注册后查看0****9(周一至周五) 3.意向承租方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人不需提供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及资格承诺函进行现场勘测,并现场登记,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4.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5.意向承租方须在现场踏勘确认书中明确经营范围及类别,由出租方进行初步资格筛查。 6.本项目不接受未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的报名。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5-0**$3-0**$3 0**$3:0**$3:0**$3 至 2****5-0**$3-1**$3 1**$3:0**$3:0**$3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3:0**$3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资格承诺函; 5、出租方出具的踏勘证明; 6、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人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 7、不少于2家江苏省内高校快递合作案例证明(提供相应合同协议复印件及相应高校联系人、联系方式用于验证);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9、6家及以上主流快递合作意向书或合作协议(详见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签约主体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 1**$3、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3:0**$3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1注册后查看0.0**$3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3:0**$3(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四、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4-0**$3/0**$3/article_2***2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9注册后查看3.shtml)执行。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0 |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3%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交易所: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5-8注册后查看0 出租方:联系人:殷建联系方式:1***8注册后查看0****9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咨询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6号金财大楼3F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8***8-9****2,0***5-8注册后查看0 | 其 他 | 传真:0***5-8注册后查看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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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真实性承诺书》
下载《“产权贷”贷款申请资料清单》
下载《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下载资格承诺函(公告附件).docx
下载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样稿.pdf
下载承租承诺函-无工程规划或产权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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