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关于万州区金泉路2号32幢29层2906室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转让 重庆市

公告内容

公示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56日10时起至20255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2,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万州区金泉路2号32幢29层2906室房屋

拍品介绍:根据《评估报告》记载,该标的物所在小区名称为“金泉阳光花园”,产权证号:渝(2020)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676667号;房屋建筑面积:51.07平方米;房屋套内面积:42.31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7925日止;位于29层(共31层)标的物现状为被执行人居住。更多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动产2、据小区物业介绍,2022年2月至2025年3月欠物业费1940.66元水费欠702元(物业代交);物业费收费标准:1元/平方米电、气等欠费情况不详,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3、本院执行中了解到,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本院提醒如下: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您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请各竞买人仔细查阅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评估报告等,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以上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风险。   

评估价:20.73万元,起拍价:11.6万元,保证金:1.4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委托看样:本院已委托重庆八方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本院已委托重庆八方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dname="db75eedbedd34c64c96eff6c60aeac60">】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八方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八方拍免费咨询、预约电话:400-963-5366或登陆https://www.bafangpai.cn/自助预约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须在竞买开始7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视为悔拍;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六、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委托法院及拍卖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必要时,本院协助,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网络拍卖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法院有权在拍卖进程中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相应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0001350853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可能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正确选择处理方式,保证相关款项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位。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三、未尽事宜,由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咨询电话:重庆八方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63-5366

本院咨询电话:法官  023-65589290

本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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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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