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山西省晋城市怡泽园小区1号综合楼的10套房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转让 湖北省

公告内容

拍卖公告

(第一次)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62710时至2025年62810时止(延时除外),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卖标的:被执行人晋城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怡泽园小区1号综合楼10套 房屋对应土地使用权明细见以下表格:

 

财产名称

不动产证号

建筑面积

1

晋城市怡泽园小区1号综合楼1层101号

晋城市房权证晋建房字第S0020402

1024.33

2

晋城市怡泽园小区1号综合楼1层102

晋城市房权证晋建房字第S0020403号

952.61

3

晋城市怡泽园小区1号综合楼2201号

晋城市房权证晋建房字第S0020405号

1029.61

4

晋城市怡泽园小区1号综合楼2202

晋城市房权证晋建房字第S0020406号

873.13

5

晋城市怡泽园小区1号综合楼3301号

晋城市房权证晋建房字第S0020408号

1035.32

6

晋城市怡泽园小区1号综合楼3302

晋城市房权证晋建房字第S0020409号

1115.33

7

晋城市怡泽园小区1号综合楼4401号

晋城市房权证晋建房字第S0020411号

1035.32

8

晋城市怡泽园小区1号综合楼4402

晋城市房权证晋建房字第S0020412号

1115.33

9

晋城市怡泽园小区1号综合楼5501

晋城市房权证晋建房字第S0020414号 

374.17

10

晋城市怡泽园小区1号综合楼5502

晋城市房权证晋建房字第S0020415号

208.16

合计总建筑面积

8763.31

 

①拍卖标的物所有权人:晋城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②处置参考价总额(评估价):74348667

③拍卖保留价:52044067元(起拍价)

④竞买保证金:261万元

⑤拍卖竞价幅度:5万元或其整数倍递增

⑥占有情况:1号综合楼1层101号已出租,其余空置 

⑦执行案号:(2025)鄂08执恢23号

⑧拍卖机构名称: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528日起至2025年619日止办公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在上述期间与辅助拍卖机构联系(网络司法拍卖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人数。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七、与本标的有利益关联的人【案件当事人、担保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本公告视为对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619日前向本院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261万元。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24小时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划入法院指定账户,剩余价款买受人应在2025年78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向阳支行,账号6228401607092418969,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5)鄂08执恢23号”,以便法院查询)。买受人将剩余价款付清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152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的种类及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主管部门了解),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交纳义务人的费用均有买受人自行解决。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或咨询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以本院解释为准,拍卖成交后,由本院负责在合理期限内依法交付。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619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院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陈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2395026

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0二五年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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