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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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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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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标的名称 | 北海弘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N0124GQ240035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0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海弘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北海市长青6号海城尚都3007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周永东 | 成立时间 | 2008/07/15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8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5050067772342XL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0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湖南省国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 内部决议 | 其他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7.488857 | 529.953221 | 529.95322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6664.551185 | 5526.165307 | 1138.385878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华会记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2024/06/30 | 10.022396 | -22.176961 | -22.176961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6663.4061 | 5547.197183 | 1116.208917 |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2024/9/30 | 19.585509
| 30.194543 | 545.771354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3839.494026 | 2652.347728 | 1187.146298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省国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522号国富万兴综合楼7-9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30000597597179F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专题会议纪要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湖南省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子公司股权接收及资产处置事项专题会议纪要》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拟将持有的北海弘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特别 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是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产权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产权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2、标的企业名下 413-1/2 土地目前有租约,租约截止期2025年07月19日。 3、受让方需对标的企业进行详尽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涉税事项。 4、其他信息详见湘中智诚所(2024)280 号专项审计报告、 湘恒评报字【2024】1101号资产评估报告。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2666.92万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标的交割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2666.92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截至2024年11月30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为人民币2541.123444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须代标的企业偿还上述欠款,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自2024年12月1日至本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止,标的企业新产生的对转让方其他欠款由受让方代标的企业偿还,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成为相应债权人。标的企业其他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文经理 注册后查看 | 项目经办人 | 周先生 注册后查看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单位地址 |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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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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