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瓯江口标准厂房5号楼5层5-5-1三年租赁权
拍卖转让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挂牌价格 | 2**$3.8****4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建筑面积为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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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类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工业
所在地区浙江省 温州市 洞头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5-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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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5-0**$3-3**$3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华路2***7号 |
交易机构 |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双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不动产登记证号:浙(2****4)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注册后查看0号,已委托温州瓯江口大数据有限公司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已委托温州瓯江口大数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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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管理。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竞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瓯江口大数据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翔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7-8注册后查看5 联系地址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蓉街6**$3号发展大楼1号楼4***1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3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确认函》.doc《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租赁合同》(样本).doc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孙女士、陈先生 电话 0****7-8注册后查看1、0****7-8注册后查看6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3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浙江凯罗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六层6***6室 联系人 陈先生 固定电话 0****7-8注册后查看1 手机 1***0注册后查看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