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北大荒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代睿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人民币1.98亿元占9.90%股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转让 上海市

公告内容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5年4月2**$3日1**$3时起至2****5年4月2**$3日1**$3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大荒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代睿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持有的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dname="e8d1e782358b6794f411abea5e842a47">】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出资额人民币1.9**$3亿元占9.9**$3%股权。

评估价:4注册后查看9.3**$3元

起拍价:2****0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3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5年4月2**$3日1**$3时起至2****5年4月2**$3日1**$3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和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根据《银信咨报字(2****4)第0注册后查看2号》评估报告显示:评估机构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对外公示其2***0,0***0.0**$3万元注册资本金已全额实缴。评估机构判断委估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人民币1.9**$3亿元占9.9**$3%股权也已实缴完毕。由于被评估单位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配合提供评估所需的相应资料,评估机构未获取股东名录和实收资本进账凭证等相关资料,评估机构仅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判断,不对其真实性作保证。如有未实缴的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不配合提供资料的相关当事人承担。竞买人需自行到拍卖辅助机构(上海申之江拍卖有限公司)阅看评估报告原件及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及使用限制说明,自行充分了解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资本实缴情况及对外负债情况,充分了解拍品现状,谨慎参拍。

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参拍意向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申之江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七、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5年5月1**$3日1**$3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账户(账号:6***2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6***0; 开户行:农行古北新区支行 开户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予以处理。

八、司法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拍卖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法院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涤除质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一、拍卖成交后,股东的所有权益(包括分红、派息等权利)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二、拍卖标的评估方法:账面分析法,以价值分析基准日(2****4年3月3**$3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价值分析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相关数据摘自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咨报字(2****4)第0注册后查看2号》司法评估鉴证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5年4月2**$3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四、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5年4月2**$3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六、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七、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申之江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申之江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0注册后查看0****6;翁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云南北路3**$3号

举报监督电话:0***1-3注册后查看7-8注册后查看1

法官电话:0***1-3注册后查看7-8注册后查看6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5年0**$3月3**$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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