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道口村A区西侧停车场院内西侧05086号地块118251号0.12亩农用地出租
拍卖转让
北京市
公告内容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2****5-CY/0**$3-0****5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道口村A区西侧停车场院内西侧0注册后查看6号地块1注册后查看1号0.1**$3亩农用地出租 |
坐落地址: | 王四营乡道口村A区西侧停车场院内西侧 | ||
土地用途: | 其他农用地 | ||
地块-1: | |||
地块名称: | 地块编号: | ||
东至: | 空地 | 南至: | 空地 |
西至: | 空地 | 北至: | 空地 |
拟出让面积(亩): (以实际测量为准) | 0.1**$3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 否 |
基本农田面积(亩): | 地上物情况: | 换电站 |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 集体 | 所有权人: |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道口村经济合作社 |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 否 | 承包方式: | |
承包方: |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 ||
承包期限(起始日): | 承包期限(终止日):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三年 | 出让用途: | 换电站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再次出让: | 否 |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 前次出让方式: | ||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5-0**$3-2**$3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5-0**$3-1**$3 | 挂牌总金额(元): | 1注册后查看0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3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
交纳方式: | 处置方法: | ||
处置方法说明: |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1注册后查看0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单价5注册后查看0元/年,租金年付,上付款。 2.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迁补偿。 3.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4.合同签订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出让方房屋自交付日期作为受让方房屋起租日期,具体交易条件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依法工商注册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且注册成立时间不低于5年。 2.鉴于该标的用于市政民生通信保障服务设施使用,该标的原受让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受让方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黑名单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0.1**$3亩。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通信业,项目用途为换电站。 3.占地四至: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4.该标的规划用途为绿地。 5.出让标的用于换电站,作为保障民生通信设施使用。 6.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政策等不可抗力进行拆迁腾退,受让方须积极配合拆除工作,设备迁移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迁移工作须按照出让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条款,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7.在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9**$3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8.意向受让方需出具书面承诺: (1)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受让方需保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3)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期到期后 3**$3 天内向出让方交还场地,出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 9. 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
交易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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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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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松 | 联系电话: | 1***9注册后查看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