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贵德县人民法院关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香格里拉路8号沁园17号楼1单元152室(变卖)的公告

拍卖转让 青海省

公告内容

贵德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4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贵德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pp/sf.taobao.com),户名:贵德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变卖对象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香格里拉路8号沁园17号楼1单元152室,建筑面积145.08平方米。该住宅所在楼层为钢混结构住宅楼,2007年竣工,房屋总层十一层,拍卖对象位于五层,分摊建筑面积21.30平方米,该房屋目前未腾退。

小区四周封闭,大门东开,绿化、美化、静化均达到较高水平。多层次只能化安全防卫系统,小区道路硬化。楼间布置长廊喷泉、花木、草坪,草坪灯、庭院灯立体布置,奇石、雕塑点缀其间,整体小区环境优美,宜居。

房屋所有权证号:宁房权证西(私)字第32008031259(1-1)号

评估价:1260700元

起拍价:1134630元

保证金:64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变卖买开始前向贵德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变卖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德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变卖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变卖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联系注册后查看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物业、水、电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3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德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德县支行,账号:622840194705331106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贵德县人民法院

2025年2月27日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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