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5年5月3**$3日1**$3时至2****5年5月3**$3日1**$3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3号宏孚大厦0**$3区7套房地产,具体如下:
序号 | 坐 落 | 建筑面积(m2) |
1 | 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3号宏孚大厦0**$3区西塔楼号楼1-2**$3-1 | 4***4.5**$3 |
2 | 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3号宏孚大厦0**$3区西塔楼号楼1-2**$3-2 | 1***0.2**$3 |
3 | 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3号宏孚大厦0**$3区西塔楼号楼1-2**$3-3 | 1***8.3**$3 |
4 | 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3号宏孚大厦0**$3区西塔楼号楼1-2**$3-4 | 1***8.3**$3 |
5 | 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3号宏孚大厦0**$3区西塔楼号楼1-2**$3-5 | 2***1.8**$3 |
6 | 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3号宏孚大厦0**$3区西塔楼号楼1-2**$3-6 | 2***7.5**$3 |
7 | 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3号宏孚大厦0**$3区西塔楼号楼1-2**$3-7 | 1***8.3**$3 |
合 计 | 1****9.3 |
房屋建筑总面积为:1****9.3平方米,房屋用途:非住宅。
房屋产权证号:无。
评估价:1****3万元。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7***8.1万元;保证金:7**$3万元;加价幅度:3万元或3万元的整数倍。
标的物所在地: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3号宏孚大厦0**$3区。
特别提醒:
1.截止至现场勘查时无人占用。
2.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的装修、室内动产设施及物品以实际交付为准。
3.拍卖成交后,房屋能否办理权证及办理权证所需要的手续、费用等事宜,竞买人请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本次拍卖的范围和价格仅包含不动产自身价值,不包括室内、外部装修和室内动产设施及物品。本次拍卖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的装修、室内动产设施及物品以实际交付为准。
5.案涉房产系被执行人大连北府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的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7)辽执二字第4**$3-1号民事裁定抵债取得房产,竞买人应于竞买前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相关税费缴纳问题。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符合本地区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不具备购房资格等相应的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
(三)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5年4月3**$3日起至2****5年5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辽宁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0****1-8注册后查看8、1***2注册后查看3****7;展示看样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
1.有意者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权属变更流程、费用及拍卖标的可能涉及办理二次过户等事宜,房屋户口或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迁出与否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2.如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物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拍卖实际成交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法院联系。
八、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与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于7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账号6***2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4注册后查看7),逾期缴纳拍卖余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要提示:
1.拍卖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1****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开通京东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网实名认证相一致),如未按此条提示的时间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6〕1**$3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本次网上公开拍卖《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表》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本法院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院监督电话:0****1-8注册后查看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1-8注册后查看8、1***2注册后查看3****7/辽宁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京东网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注册后查看5***6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