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关于
所在地:滁州市
债权金额:截至基准日2****5年5月3**$3日,债权本金合计3,5***8.6**$3万元,利息合计3,5***8.0**$3万元,债权总额7,0***6.6**$3万元。债务企业所在地为滁州市。
债权情况如下:
截至2****5年5月3**$3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2,0***0.0**$3万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1,8***7.2**$3万元,合计为3,8***7.2**$3万元。
(一)债务人情况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住所 | 安徽省滁州市花园东路6***6号 | ||
法定代表人 | 熊建凌 | 类型 | |
注册资本 | 1****0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8年1月7日 |
营业期限 | 2****8-1-7至长期 | ||
经营范围 | 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兼业代理(上述经营范围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长安品牌汽车销售;长安品牌轿车销售;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销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登记机关 |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登记状态 | 存续 |
核准日期 | 2****5-5-1**$3 |
(二)保证情况
(三)抵押情况
抵押物为熊建凌、黄梅玲名下位于滁州市丰乐大道1****9号A区4幢商业1***2室和丰乐大道1****7号商业1****7室,面积合计1,0***0.6**$3㎡。
(四)诉讼情况
2****9年1**$3月2**$3日,滁州市南谯区法院作出(2****9)皖1****3民初1****1号判决书,确认债权和担保权利。债权已申请强制执行,现已终本。
截至2****5年5月3**$3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1,2***8.0**$3万元,利息1,0***5.4**$3万元,合计为2,2***3.4**$3万元。
(一)债务人情况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住所 | 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南路2***1号(长江商贸城)1**$3幢0**$3室 | ||
法定代表人 | 蒋鑫宇 | 类型 | |
注册资本 | 6***0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4年7月2**$3日 |
营业期限 | 2****8-1-7至长期 | ||
经营范围 | 石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水暖器材、电力设备、电线电缆材料销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建筑幕墙施工、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电安装、雕刻设计及安装(上述经营范围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登记机关 |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登记状态 | 存续 |
核准日期 | 2****6-1-1**$3 |
(二)保证情况
蒋鑫宇、蒋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抵押情况
抵押物为滁州市金都石材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滁州市全椒北路1号2***1室房产和4***1房产,面积合计2****9.4**$3㎡。
(四)诉讼情况
2****7年5月1**$3日,滁州市南谯区法院作出(2****7)皖1****3民初8***2号判决书,确认债权和担保权利。债权已申请强制执行,现已终本。债务人破产重整中,案号(2****4)皖1****3破申2**$3号。
截至2****5年5月3**$3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2***0.6**$3万元,利息6***5.2**$3万元,合计为8***5.8**$3万元。
(一)债务人情况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住所 | 安徽省滁州市城东工业园 | ||
法定代表人 | 刘俊 | 类型 | |
注册资本 | 4***2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1年6月1**$3日 |
营业期限 | 2****1-6-1**$3至长期 | ||
经营范围 | 汽车零部件及汽车车桥生产销售;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登记机关 |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登记状态 | 存续 |
核准日期 | 2****8-4-1**$3 |
(二)保证情况
刘俊、许红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抵押情况
债权项下抵质押物已处置完毕。
(四)诉讼情况
2****0年1**$3月2**$3日,滁州市南谯区法院作出(2****0)皖1****2民初3****9号、3****0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确认债权和担保权利。债权已申请强制执行,现已终本。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资产权属清晰,抵押物价值充足,业态丰富,有较高的盘活价值。
处置方式:单户或者打包转让、拍卖(含网络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
,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发布日期:2****5年6月3日
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和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经理、王经理
通讯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4**$3号
邮政编码:2注册后查看1
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0****1-6注册后查看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