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固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1—2****5年)》和城市发展实际需求,现将固原市中心城区3个地块详细规划图则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固原市第一中学等3个地块详细规划图则》(以下简称“该地块详规图则”),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符合有关地块详细规划编制深度要求。
二、原则同意以下3个地块详规图则的规划范围及主要控制指标,具体为:
1.GY0**$3-0**$3-0***3-0注册后查看3 地块位于固原市新区,东至现状路,南至古雁街,西至雁岭北路,北至北京路。规划总用地面积2**$3.4****4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3%,建筑高度≤2**$3米。
2.GY0**$3-0**$3-0***3-0注册后查看3 地块位于固原市新区,东至北京路,南至现状路,西至明堡路,北至华福御景天城小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3.2****1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3%,建筑高度≤2**$3米。
3.GY0**$3-0**$3-0***9-0注册后查看1 地块位于固原市老城区,东至文化巷,南至山城文苑,西至西关北街,北至北关西路。规划总用地面积7.1****8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高等教育用地,容积率≤0.5,建筑密度≤3**$3%,绿地率≥3**$3%,建筑高度≤4**$3米。
三、以上3个地块详规图则明确的道路、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管道等工程专项规划的容量及接入方案应符合规范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你单位在组织编制该片区单元详细规划时应做好衔接。
四、该地块详规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五、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固原市人民政府
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