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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 江苏省

公告内容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高工[2024]第5号
经高淳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No.高淳2024GY16开发区漆桥河路以北、檀溪路以东14968.17工业
1.50≤容积率≤2建筑密度绿化率30542703(万元)
No.高淳2024GY17开发区荆花路以西、凤山路以北12173.96工业
1.50≤容积率≤2建筑密度绿化率4261.403073(万元)
1、编号:No.高淳2024GY16 建设内容:拟建年产500台激光光纤切割机生产项目 投资强度:5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2、编号:No.高淳2024GY17 建设内容:拟建高端预制菜食品加工项目 投资强度:5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No.高淳2024GY16: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3、该地块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 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 15%。4、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5、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关于征求漆桥河路以北、檀溪路以东等两个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函〉的复函》意见为准。No.高淳2024GY17: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3、该地块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 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 15%。4、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5、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关于征求漆桥河路以北、檀溪路以东等两个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函〉的复函》意见为准。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可申请参加竞买(具体见《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必须独立竞买。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10月16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高淳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6.32.214:801/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08日 起至2024年10月1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1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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