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2025P02 |
出让建设 用地面积 |
2208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梦龙路南侧、 北澳路东侧 |
出让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且不大于1.5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25 |
绿地率(%) |
不小于30 |
建筑限高(米) |
60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起始价 |
19000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
3800万元(其中定金为3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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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现状 |
净地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
二、竞买人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9日向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 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9日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5年5月1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在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的地下空间一并出让,不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用途;地下非人防车位(不含公共配套车位)可以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2.该宗地应开发建设为品质化住宅小区,需按照宁德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配建的城市社区嵌入式公共服务空间及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3.该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3个月内缴纳8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市级财政。
4.宗地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宁德市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已在宁德市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5.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七、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银行账号:137010100100103127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缪先生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