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宗地编号: | WG2025-1 | 宗地总面积: | 28000.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汕头市龙湖区龙湖现代产业园区蓬湖路与南砂路交界西南侧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2.96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28000.6 | ||||||
投资强度: | 25200.54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9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08624BA0660|4417224BA0029 | ||
起始价: | 3900万元 | 加价幅度: | 39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1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26日 | ||||
备注:1.本次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工业用地(Ml兼容M2)。3.实用地面积:28000.6平方米(42.001亩)。4.容积率:2.96,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82905.01平方米。5.建筑密度:≥30%。6.绿地率:≤20%。7.建筑高度:≤25米,且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施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8.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4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20%。9.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10.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文件执行。11.机动车出入口的开设应符合《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12.投建产业门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纺织服装、服饰业(18)工业项目,同时应确保投建项目的技术、装备及产品应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 13.土地出让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14.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规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23日 至2025年02月25日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12日 至 2025年02月25日 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5日 10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02月25日 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WG2025-1 号地块:2025年02月12日 10时00分 至2025年02月26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三)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外砂街道办事处签订《龙湖现代产业园外砂片区蓬湖路与南砂路交界西南侧地块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项目监管要求,包括产业定位、投资强度、建设规模、股权变更约束、建设期限、建设项目进度及其履约保证、项目用地退出机制、项目基建工程税收在龙湖区缴纳等内容以及违约责任等。(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持监管协议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具体由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承办。(五)受让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按要求缴交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指定账户。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且不得与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受让人逾期交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六)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该宗用地在缴清土地出让价款30个自然日内由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按“净地”标准交付竞得人使用。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由龙湖区政府负责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建设用地和按产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未经许可,建设用地未完成竣工验收前不得整片或分割进行转让,如确需转让应征得龙湖区人民政府同意。(七)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得用于投建其它产业门类的工业项目,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九)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的意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226号)精神,本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带方案出让,竞得人须按已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容积率2.96,计容建筑面积82905.01平方米)。竞得人取得土地以后,应严格按挂牌出让时确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及施工图设计方案图(总平面图)进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与出让合同附送方案必须一致,若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存在误差的,参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版)》附录二有关条款执行。企业未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建设,则视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十)新建标准厂房项目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促进办法的通知》的政策执行,且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净用地面积的7%,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5%。(十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十二)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十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 人:马先生、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开户账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