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灵交易国土告字[2**$32**$3]00**$3号
经灵寿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4-1***1 | 宗地总面积: | 4注册后查看3.8**$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灵寿镇安定村 | |||
出让年限: | 5**$3年 | 容积率: | ≧1.3 | 建筑密度(%): | ≧4**$3 | |||
绿化率(%): | ≦1**$3 | 建筑限高(米): | ≦2**$3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注册后查看5BA0****5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
起始价: | 2****9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备注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25年6月7日至2***25年6月2**$3日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25年6月7日至2***25年6月2**$3日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25年6月2**$3日1**$3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25年6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地块拍卖时间为:
2****4-1***1地块:2***25年6月2**$3日0**$3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让人须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受让人应于地块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竣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注册后查看5****5
开户单位: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灵寿支行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