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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 广东省

公告内容

  《珠海市停车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经批复,现予公告。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8日

珠海市停车专项规划(2021-2035年)

目录

  第一章 项目概述

  1.1 规划背景

  1.2 规划对象

  1.3 规划范围与年限

  1.4 主要规划内容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策略

  2.1停车发展目标

  2.2 停车发展策略

  第三章 停车配建指标优化方案

  3.1 优化原则

  3.2 优化方案

  第四章 公共停车场规划方案

  4.1 布局原则

  4.2 规划方案

  第五章 保障措施建议

  5.1保障规划公共停车场落实

  5.2 定期开展停车普查工作

  5.3 定期动态调整路内停车

  5.4 完善智慧停车平台功能

  5.5 加大停车共享推行力度

  5.6倡导绿色出行公交优先

  第一章 项目概述

  1.1 规划背景

  为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完善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等一系列相关文件,从规划、用地、建设、资金、收费等各个方面对城市停车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指导。2021年5月26日,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珠海经济特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停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要求,市自然资源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确定的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和目标组织编制了《珠海市停车专项规划(2021-2035年)》。

  1.2 规划对象

  根据《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 51149-2016)、《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珠海经济特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等文件,本规划所称的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不包含大中型载客汽车、大中型载货汽车等专业运输车辆、专项作业车、摩托车、挂车等的停车设施),即小型汽车的停车设施,共分为三大类:

  配建停车场:指建筑物依据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所附设的面向本建筑物使用者和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指位于道路红线以外、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包括单独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配建的公共停车场,以及经批准利用既有用地增设的公共停车场。

  路内停车位:指在道路红线以内划设的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空间。

  1.3 规划范围与年限

  本规划研究范围为珠海市陆域,规划年限为2021-2035年。

  1.4 主要规划内容

  本规划系统分析了珠海市停车存在问题,制定了珠海市停车发展目标、策略,优化了停车配建指标,落实了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并提出了停车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及建议。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策略

  2.1 停车发展目标

  坚持公交优先理念,将停车作为优化出行结构的重要手段。遵循“尊重车辆拥有、引导合理使用”原则,构建“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体系,科学增加停车供给,保障基本停车需求,调节出行停车需求。通过智慧化手段的应用,实现精细化管理,提升停车资源利用和服务水平,推动停车高质量发展。

  2.2 停车发展策略

  (一)差异化供给策略:停车设施供给总体遵循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同时坚持区域差异化供给原则,严格控制城市核心区域停车供给,适度满足外围区域停车供给;对于不同类型用地的停车配建指标,保障居住类用地基本停车需求,适度控制非居住类用地出行停车需求。

  (二)用地综合开发策略:按照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鼓励公共停车场按照综合开发的形式实施,可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广场绿地、交通设施、其它用地(商业、办公、居住等)建设,或以独立占地形式配套其它功能建设。在周边存在停车设施供需缺口的区域,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超配建标准建设停车位作为公共停车位。

  (三)管理精细化策略:加强对既有停车资源智慧化、精细化管理。推动全市各类停车设施信息统一接入,实现全市停车场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强化智慧停车平台功能;优化路内停车布局,逐步取消影响动态交通、周边用地停车缺口较小、路内泊位利用率较低的路内停车泊位。

  (四)片区综合治理策略: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片区推行停车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制定各片区停车综合治理方案,通过加大停车共享推行力度、完善差异化停车收费机制、倡导绿色出行公交优先等措施,缓解片区停车供需矛盾。

  第三章 停车配建指标优化方案

  3.1 优化原则

  (一)立足现状停车需求特征:新的配建停车指标应立足于城市各类建筑物的现状停车设施供需特征,总结城市既有配建指标修订工作的经验。

  (二)注重指标分类科学实用:指标分类既要反映不同性质、不同规模建筑停车需求的差异,同时也要考虑在规划控制、建设审批、日常使用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适度保障停车供需平衡:配建停车应保持适度的供应规模,配合停车需求管理手段,保障停车供需平衡达到市民可接受的程度。

  (四)确保指标修订前瞻可行:需要结合机动车发展预测停车需求,配建指标应考虑匹配未来停车需求的增长。

  3.2 优化方案

  根据“分区分类差别化供给”的总体策略,结合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特征,优化各区域各类型用地的停车配建指标,主要包括提高居住类用地配建指标,保障基本停车需求,如商品房等住宅,配建指标从“0.8-1.0车位/100㎡”提高至“≥1.0车位/100㎡”;适当提高医院、学校、公园等公共设施类用地配建指标,满足市民对于公共设施的出行停车需求,如中小学及幼儿园,配建指标从“0.7-1.5车位/100学生”提高至“≥3车位/班”;适当优化商业、办公类等用地配建指标,适度匹配增长的出行停车需求,如配套商业(一类区),从“0.2-0.4车位/100㎡”提高至“0.4-0.6车位/100㎡”。

  第四章 公共停车场规划方案

  4.1 布局原则

  (一)缓解矛盾、贴近需求:公共停车场宜布置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还有客流集中的学校、医院、邻里中心、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园、广场、旅游风景区等市民休闲游憩场所,以及机场、客运码头、轨道站点、口岸等城市重大交通枢纽周边。

  (二)分散设置、规模合理: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各公共停车场之间尽量分散设置,增加公共停车场服务范围。公共停车场规模一般不宜大于300泊位,建议以中型停车场(泊位规模51至300个)为主。

  (三)节约用地,综合开发:按照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有条件的情况下宜选择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库等立体开发形式建设公共停车场。同时,可考虑结合公共设施、绿地广场、交通设施等其它用地综合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除了节约土地资源,还可以使公共停车场更加贴近需求,以及建设可操作性更强。

  4.2 规划方案

  本次公共停车场规划遵循“缓解矛盾、贴近需求,分散设置、规模合理,节约用地、综合开发”的布局原则,按照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四级体系架构“全市-片区-组团-邻里单元”逐级落实停车泊位规模;重点考虑规划人口及其分布、机动车保有量及各区域拥车率、出行总量及小汽车出行比例、现状停车缺口及其分布等因素,并结合公服设施、绿地广场、交通设施、商业办公等用地或独立用地规划落实公共停车场布局方案。至2035年,珠海市(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规划公共停车场共468处(包含现状及在建公共停车场),规划公共泊位约13.4万个。其中,香洲区规划公共停车场共184处,规划公共泊位约5.6万个;金湾区规划公共停车场共98处,规划公共泊位约3.0万个;斗门区规划公共停车场共115处,规划公共泊位约2.8万个;高新区规划公共停车场共71处,规划公共泊位约2.0万个。

  第五章 保障措施建议

  5.1 保障规划公共停车场落实

  加强用地保障,规划公共停车场须纳入详细规划实施管理,不得擅自变更。创新投资机制,进一步研究公共停车设施投资机制,激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的积极性。加强组织保障,各责任单位应做好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和管理,定期制定公共停车场项目具体建设计划。

  5.2 定期开展停车普查工作

  停车设施资源底数是停车相关工作的基础。为及时充分掌握全市停车设施供需情况,应定期开展停车设施普查工作,主要包括各建筑物性质、各建筑物停车位供给情况、各建筑物白天和晚上停车需求情况、停车场收费情况等。

  5.3 定期动态调整路内停车

  路内停车设置应当按照实际运作情况,定期由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对路内停车泊位进行调整。利用停车资源普查数据、道路交通量,建立路内停车动态调整机制,协调动静态交通平衡。

  5.4 完善智慧停车平台功能

  继续推动全市各类停车设施信息统一接入,实现全市停车场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形成“全市一个停车场”,有助于政府部门管理调控,运营单位降本增效,公众用户服务提升。

  5.5 加大停车共享推行力度

  充分挖掘既有资源潜力,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等模式,出台停车共享政策,研究停车共享机制,鼓励各类型用地停车设施,在保障安全和满足自身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有偿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放。

  5.6 倡导绿色出行公交优先

  针对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核心景点采用停车换乘交通组织模式,如航展期间机场核心区、节假日情侣路核心区等的停车换乘模式。针对学校、医院、工业园区、大型商业体等开通公交专线,如勤业专线、勤学专线等公交线路。

  附件:1.停车配建指标表

    2.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图

   附件1:停车配建指标表

用途

分类

机动车位

非机动车位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全市

住宅

商品房、安置房、共有产权房、人才住房、独立式住宅

(车位/100㎡建筑面积)

≥1.0

≥0.3

宿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车位/100㎡建筑面积)

≥0.5

≥0.6

商业

配套商业设施(小型超市、便利店、专卖店)

(车位/100㎡建筑面积)

0.4~0.6

0.6~0.8

≥0.5

商业区(商业综合体、独立商业地块)

(车位/100㎡建筑面积)

0.6~0.8

≥1.0

≥0.5

大型卖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

(车位/100㎡建筑面积)

0.8~1.2

≥1.5

≥0.5

餐饮、娱乐设施

(车位/100㎡建筑面积)

1.0~1.2

≥1.5

≥0.4

酒店、宾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

一般(三星级以下)

0.3~0.4

≥0.4

≥0.25

中高档(三星级及以上)

0.4~0.5

≥0.5

≥0.25

办公

行政办公

(车位/100㎡建筑面积)

0.8~1.2

≥1.2

≥0.3

其他办公(商务办公、生产研发、科研设计等)

(车位/100㎡建筑面积)

0.6~0.8

≥1.0

≥0.3

工业

厂房

(车位/100㎡建筑面积)

0.3~0.6

≥0.6

仓库(仓储)

(车位/100㎡建筑面积)

0.3~0.4

≥0.6

新型产业用房

(车位/100㎡建筑面积)

0.6~0.8

≥1.0

≥0.3

公园

综合公园、专类公园

(车位/10000m2占地面积)

15~25

≥25

社区公园

(车位/10000m2占地面积)

8~15

≥25

文体设施

体育场馆

(车位/100座)

3~4

≥5

影剧院

(车位/100座)

3~5

≥2

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

0.5~1.0

≥0.5

展览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

0.7~1.0

≥0.5

会议中心

(车位/100座)

6~8

≥2

歌剧院

(车位/100座)

10~20

≥2

医疗设施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车位/100㎡建筑面积)

≥1.2

≥0.5

独立诊所

(车位/100㎡建筑面积)

0.7~1.0

≥1.0

≥0.5

疗养院、康复中心、养老院、福利院

(车位/病床)

0.3~0.6

≥0.2

教育设施

大学、大中专院校

25~50

(车位/100教工)

≥20

(车位/100师生)

中学

(车位/班)

≥3

≥30

小学

(车位/班)

≥3

≥1

幼儿园

(车位/班)

≥3

≥1

  附件2: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图

图片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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