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 1转让公告
- 2标的简介
- 3补充公告
- 4竞价结果公告
- 5结果公告
- 6其他公告
纵二线连江境1***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涉及土石方资源处置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 2****5-0**$3-1**$3 |
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纵二线连江境1***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涉及土石方资源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纵二线连江境1***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项目施工土石方超挖量估算项目位于蓼沿乡首占村东侧,地理坐标:东经1***9°2**$3′3.8″,北纬2**$3°1**$3′4**$3.2″附近,项目区为1***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项目的一小部分,里程桩号:K9+2***9.4***7-YHK9+3***1.4***8,估算顶标高4**$3.9-5**$3.1**$3m(线路设计标高),估算底标高4**$3.4**$3-4**$3.7**$3m(1****5国家高程基准系),1****6.8m2(合2.7**$3亩)。根据福建经航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提交的《纵二线连江境1***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项目施工土石方超挖量估算报告》,该地块超挖新鲜花岗岩石方总量为7****4.6**$3m3,其中块石成材率3**$3.5**$3%,石材方量为2****9.9m3。以现状实物为准,资源量仅供参考。
二、出让方式及处置时限
(一)处置方式及时限
1.本次采用公开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处置,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的,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拍卖。
2.竞得人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纵二线连江境1***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施工进度及时运输已采完成的土石方。根据纵二线连江境1***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项目业主工作计划安排,已开挖堆放现场的土石方资源运输总工期为3**$3天。开始运输时间自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连江县土石方资源处置权出让合同》之日开始起算。
(二)出让人及交易服务机构
本次出让人为连江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承担本次拍卖活动。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竞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被执行人除外)。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1.申请人可于2****5年4月2日至2****5年4月9日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等。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相关申请文件。
2.公告时间:2****5年3月1**$3日至2****5年4月9日;
3.报名时间:2****5年4月2日至2****5年4月9日下午4时止;
若截止至(2****5年4月9日1**$3时),竞买申请人不足三家则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拍卖。
土石方资源处置现场查看时间:竞买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查看,费用自理。
五、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相关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5、竞买人申请表。
6、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二)公民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3、竞买人申请表。
4、个人征信报告
5、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律签字盖手印。
六、竞买资格的确认
1.竞买人应当认真查阅公开出让文件资料,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接受本次土石方资源处置公开出让的公告、出让须知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资料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买人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相关程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资格确认,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资格人数少于三人的,则停止本次土石方资源处置拍卖;竞买资格人数达到拍卖要求的,由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2****5年4月9日1**$3时前向竞买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拍卖会。
七、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5年4月1**$3日上午1**$3时;
拍卖地点: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拍卖大厅。
八、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1.本次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4**$3万元,设置保留价,拍卖每次加价幅度为2万元人民币或2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1**$3万元。
2.拍卖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限:2****5年4月9日下午4时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3.申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户 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1****2 0****1 2****0 0****7 6***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连江县支行
户 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8****1 3****0 1****0 0****3 7***3
户 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3****5 0****1 6****7 0****0 0****4
附言栏内写:“LJX2注册后查看3-0***1保证金”(如未提供正确的附言由此产生报名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拍卖成交款缴纳方式
本次土石方资源处置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出价最高的报价者为竞得人。
2.无人报价的,不成交。
3.竞得人应在拍卖交易现场签订《连江县土石方资源处 置项目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公示期1**$3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后,由出让人正式通知竞得人之日起5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竞买保证金交款票据与出让人签订《连江县土石方资源处置权出让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拍卖成交款(竞买保证金可抵扣成交价款,由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直接将竞得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1**$3万元转入出让人指定账户抵扣成交价款),逾期未交清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出让价款总额的5‰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3**$3日,经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视为违约并解除合同,取消受让资格,已缴纳的有关费用不予返还,在投标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
5.本次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由受让人签订土石方资源处置合同后转入出让人指定账户,受让人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且验收合格后,出让人向受让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5万元。若处置逾期,每逾期一日扣减合同履约保证金0.0**$3万元,逾期超过1**$3日,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处置权由出让人无条件收回,且受让人需在3日内清场退出,逾期未清场的,实行强制清场。
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输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砂石料运输方案要求组织运输,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不得超载超限超量运输。
十一、风险提示
有关该项目范围内资源量估算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及资源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对实际可采资源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应到项目所在地区域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不得以资源量估算报告中的资源量与实际不符、开挖条件变化、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地点、延长处置期等要求。
十二、其他事项
1.竞得人应对接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纵二线连江境1***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安排,在处置期限内负责对已开挖的土石方进行转运处置,竞得人需保证土石方及时转运。
2.竞得人应服从资源规划、公安、生态环境、水利、应急、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监管,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3.项目处置完毕后,由竞得人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在收到书面申请后由出让人及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竞得人应将场地内包括现场机械设备、车辆、各种材料在内的增设物在1**$3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将场地交回出让人。逾期未予清理的,视为废弃物由出让人代为清理,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竞得人如存在超层超范围处置砂石土的,被发现1次,没收履约保证金2万元,累计发现3次的,剩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竞得人相应法律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1-2注册后查看3
连江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1-2注册后查看1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