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双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2****8-A1**$3-2地块公告
经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 2****8-A1**$3-2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7注册后查看4.2**$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双鸭山经开区 | |||
年限: | 1**$3年 | 容积率: | 0.8-1.5 | 建筑密度(%): | ≥3**$3 | |||
主要土地用途:工业用地用途明细:工业用地 | ||||||||
用途名称:工业用地 | 面积:7注册后查看4.2**$3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3万元 | 估价报告备号: | 2注册后查看5IA0****5 | ||||
起始价: | 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5年7月1**$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5年7月3**$3日 |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坐标:
1,1,5注册后查看3.2***4,4注册后查看0.2****2,1,5注册后查看8.1***7,4注册后查看0.0****3,1,5注册后查看8.3***8,4注册后查看4.9****4,1,5注册后查看3.4***6,4注册后查看5.1***7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以自然人提出申请的,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需为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挂牌期内每个竞买人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
三、竞买人须知。本宗地块为混凝土制品的研发产业链配套项目用地,竞得人须为2****8-A1**$3-1地块提供装配式混凝土制品的研发、生产产业链涉服务。竞得人须承诺,在报名竞买时须提供本方已签署的《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在竞得地块后与双鸭山经开区签订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该地投总投资额不低于1注册后查看0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
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交易,申请竞买流程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挂牌有关事项。
(一)出让地块挂牌公告时间为:2****5年6月2**$3日9时至2****5年7月1**$3日1**$3时;
(二)出让地块挂牌时间为2****5年7月1**$3日9时至2****5年7月3**$3日9时(自由报价时间);
(三)申请人可于2****5年6月2**$3日9时至2****5年7月1**$3日1**$3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
(四)申请人可于2****5年7月1**$3日1**$3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的户名必须与竞买人一致);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二次竞价开始时间:2****5年7月3**$3日9时3**$3分,竞价延时时段3***0秒,询问期时长3**$3分钟。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提交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竞得入选人。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为竞得人。逾期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则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挂牌地块实际情况、资料及挂牌公告,对地块情况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无异议;
(二)该地块为各类装配式混凝土制品的研发、生产产业链涉服务,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竞买人需要按规划用途、容积率、开发建设时间等要求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未按约定的用途、时限开发建设并按期竣工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或提出退地申请时,本公告约定的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三)本次出让地块为现状出让,竞买人应自行对竞买宗地现状进行现场踏勘,如有需求可以联系自然资源承办人员;
(四)挂牌地块的起始价中不包含契税及有关部门按规定应当收取的其他税费,上述费用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联系人:权益科
电话:0****9-6注册后查看2
八、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对出让宗地及挂牌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交易科
联系电话:0****9-4注册后查看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