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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WGC2025001)
WGC20250012025年02月25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WGC2025001 | 宗地总面积: | 1.842223公顷 | 宗地坐落: | 赤坎区广州湾大道以西、体育南路以南 |
年限: | 70年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34000万元 | 受让单位: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湛实业有限公司 | |
备注: | 其它事项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30日内须缴纳不少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成交之日起60日前一次性付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3.交地时间和方式:自成交之日起 40日内按现状标高交地。出让人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如因受让人自身原因不在通知期限内与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交地之日从约定的交地时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6.居住小区、大型商业服务业项目,以及大型公交站点必须在城市道路行人主出入口附近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城市公共自行车驿站,并且按政府批准实施运行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配置不少于50辆公共自行车的车辆和管理设备。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应按照我市的选型系统进行配建。公共自行车驿站须与开发项目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具体要求按土地竞得者与赤坎区政府和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7.本宗土地需要移交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有:(1)托老所:按每千人配建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不足千人按千人配置。(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按每千人配建建筑面积100 平方米,不足千人按千人配置。用地内配套的各项设施应与住宅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规划核实、同步交付使用,由赤坎区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负责接收。8.考虑拟出让用地周边紧挨民房,土地竞得者需根据用地周边具体情况,沿地块西侧出让红线范围内【即湛自然资(详规)〔2025〕1号所附的宗地图中454至465号点】与周边民房之间留出1米宽左右的公共空间,同时,土地竞得者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需文明、安全施工,与周边权益人保持良好关系。9.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10.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负担。 |
二、公示期:2025年02月25日 至 2025年03月01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
邮政编码:524000
联 系 人:周生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件:3399192@163.con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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