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 1转让公告
- 2标的简介
- 3补充公告
- 4竞价结果公告
- 5结果公告
- 6其他公告
连江第二污水处理厂场地平整涉及砂石资源处置权(含边坡生态修复治理)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 2****5-0**$3-1**$3 |
编号:LJX2注册后查看9-0***1
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连江第二污水处理厂场地平整涉及砂石资源(含边坡生态修复治理)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连江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拟选址敖江镇长汀村,项目区拟出让砂石料资源量5**$3.7**$3万m3,其中全风化层8.6**$3万m3;中风化层1**$3.5**$3万m3;微风化~新鲜基岩3**$3.5**$3万m3。竞得人在土石方开挖后须按照《连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东北侧后山边坡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方案》对该项目边坡进行生态修复。以现状实物为准,资源量仅供参考。
二、出让方式及处置时限
(一)处置方式及时限
1.本次采用公开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处置,按照价高者 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的,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拍卖。
2.竞得人应编制场地平整施工组织方案,经出让人审查通过后,对该项目范围内的场地按整平标高进行开挖、平整。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需在8个月内完成砂石土资源处置、场地清理等工作。
(二)出让人及交易服务机构
本次出让人为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承担本次拍卖活动。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竞买。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1.申请人可于2****5年5月3**$3日至2****5年6月6日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等。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相关申请文件。
2.公告时间:2****5年5月1**$3日至2****5年6月6日;
3.报名时间:2****5年5月3**$3日至2****5年6月6日下午4时止;
若截止至(2****5年6月6日下午4时),竞买申请人不足三家则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拍卖。
土石方资源处置现场查看时间:竞买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查看,费用自理。
五、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相关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5、竞买人申请表。
6、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二)公民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3、竞买人申请表。
4、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律签字盖手印。
六、竞买资格的确认
1.竞买人应当认真查阅公开出让文件资料,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接受本次土石方资源处置公开出让的公告、出让须知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资料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买人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相关程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资格确认,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资格人数少于三人的,则停止本次土石方资源处置拍卖;竞买资格人数达到拍卖要求的,由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2****5年6月6日1**$3时前向竞买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拍卖会。
七、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5年6月1**$3日上午1**$3时;
拍卖地点: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拍卖大厅。
八、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1.本次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7***0万元,拍卖每次加价幅度为5万元人民币或5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1***0万元。
2.拍卖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限:2****5年6月6日下午4时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3.申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户 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1****2 0****1 2****0 0****7 6***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连江县支行
户 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8****1 3****0 1****0 0****3 7***3
户 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3****5 0****1 6****7 0****0 0****4
附言栏内写:“ LJX2注册后查看9-0***1保证金”(如未提供正确的附言由此产生报名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拍卖成交款缴纳方式
本次土石方资源处置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出价最高的报价者为竞得人。
2.无人报价的,不成交。
3.竞得人应在拍卖交易现场签订《连江县土石方资源处 置项目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公示期1**$3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后,由出让人正式通知竞得人之日起5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竞买保证金交款票据与出让人签订《连江县土石方资源处置权出让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拍卖成交款(竞买保证金可抵扣成交价款,由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直接将竞得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1***0万元转入出让人指定账户抵扣成交价款),逾期未交清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出让价款总额的5‰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3**$3日,经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视为违约并解除合同,取消受让资格,已缴纳的有关费用不予返还,在投标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
5.本次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由受让人签订土石方资源处置合同后转入出让人指定账户,受让人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且验收合格后,出让人向受让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3***0万元。若处置逾期,每逾期一日扣减合同履约保证金0.3万元,逾期超过1**$3日,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处置权由出让人无条件收回,且受让人需在3日内清场退出,逾期未清场的,实行强制清场。
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输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砂石料运输方案要求组织运输,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不得超载超限超量运输。
十一、风险提示
有关该项目范围内资源量估算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及资源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对实际可采资源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应到项目所在地区域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不得以资源量估算报告中的资源量与实际不符、开挖条件变化、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地点、延长处置期等要求。
十二、其他事项
1.竞得人应对接连江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施工作业安排,在处置期限内负责对已开挖的土石方进行转运处置,竞得人需保证土石方及时转运。
2.竞得人应服从资源规划、公安、生态环境、水利、应急、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监管,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3.项目处置完毕后,由竞得人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在收到书面申请后由出让人及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竞得人应将场地内包括现场机械设备、车辆、各种材料在内的增设物在1**$3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将场地交回出让人。逾期未予清理的,视为废弃物由出让人代为清理,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竞得人如存在超层超范围处置砂石土的,被发现1次,没收履约保证金2万元,累计发现3次的,剩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竞得人相应法律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1-2注册后查看3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1-2注册后查看5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