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宗地编号: | G26-2024-0111 | 宗地总面积: | 23951.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中山市南区街道汇贤二路西侧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2.000≤并且≤3.000 | 建筑密度(%): | 35.000≤并且≤60.000 | ||
绿化率(%): | 10.000≤并且≤15.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23951.65 | ||||||
投资强度: | 9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7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21525BA0038 | ||
起始价: | 3413.1101万元 | 加价幅度: | 34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1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25日 | ||||
备注:(1)本次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2)本宗用地现状为已平整。(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将成交总地价款一次性支付完毕。(4)建设用地交付时间:付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30天内, 由申请单位按约定标准将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竞得人使用。(5)土地开发建设条件:①行业要求及代码:纺织面料鞋制造;行业代码:1951[引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②投资强度:投资强度≥9000元/平方米(折合600万元/亩);③建设期限:开工时间设定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竣工时间设定为自开工之日起547日内竣工。④竞得人应在用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日与镇街政府就该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相关要求和指标等事项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6)达产要求: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643日前达到人民币43113万元(折合不低于1200万元/亩),并在本项目达产年后五年内至少有三个自然年度(含达产年)达到指标要求,即不低于1200万元/亩。(7)年税收: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643日前达到人民币2155.65万元(折合不低于60万元/亩),并在本项目达产年后五年内至少有三个自然年度(含达产年)达到指标要求,即不低于60万元/亩。(8)竞得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0年内,原则上不可转让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定转让条件并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同意才可整体转让土地使用权。(9)经公开出让并已建成投产的工业用地(产业用地)受让人或土地实际使用人在土地出让存续期内,出现停工、停产等非生产经营情况满一年的,由土地所在地镇(街)政府责令其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停工、停产等非生产经营情况的认定标准由所在地镇(街)政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经责令和处理仍不恢复生产经营的,出让人可根据所在地镇(街)政府申请,与受让人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将土地退还给出让人后,出让人扣除受让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将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投,不接受自然人竞投或联合竞投;(2)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买土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24日 至2025年02月24日到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zsjyzx.gov.cn)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13日 至 2025年02月24日 到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4日 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02月24日 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sjypt.cn/)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6-2024-0111 号地块:2025年02月13日 00时00分 至2025年02月25日 10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2)本宗用地现状为已平整。(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将成交总地价款一次性支付完毕。(4)建设用地交付时间:付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30天内, 由申请单位按约定标准将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竞得人使用。(5)土地开发建设条件:①行业要求及代码:纺织面料鞋制造;行业代码:1951[引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②投资强度:投资强度≥9000元/平方米(折合600万元/亩);③建设期限:开工时间设定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竣工时间设定为自开工之日起547日内竣工。④竞得人应在用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日与镇街政府就该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相关要求和指标等事项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6)达产要求: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643日前达到人民币43113万元(折合不低于1200万元/亩),并在本项目达产年后五年内至少有三个自然年度(含达产年)达到指标要求,即不低于1200万元/亩。(7)年税收: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643日前达到人民币2155.65万元(折合不低于60万元/亩),并在本项目达产年后五年内至少有三个自然年度(含达产年)达到指标要求,即不低于60万元/亩。(8)竞得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0年内,原则上不可转让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定转让条件并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同意才可整体转让土地使用权。(9)经公开出让并已建成投产的工业用地(产业用地)受让人或土地实际使用人在土地出让存续期内,出现停工、停产等非生产经营情况满一年的,由土地所在地镇(街)政府责令其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停工、停产等非生产经营情况的认定标准由所在地镇(街)政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经责令和处理仍不恢复生产经营的,出让人可根据所在地镇(街)政府申请,与受让人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将土地退还给出让人后,出让人扣除受让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将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
联系 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开户单位: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由竞买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中申请获取
开户账号:由竞买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中申请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