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土地挂牌>池州建投清溪城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批防疫物资
土地挂牌
安徽省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 N0****2WZ2注册后查看0 | 项目名称 | 池州建投清溪城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转让方名称 | 池州建投清溪城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挂牌价格 | 2***2.4 | 挂牌期间 | 1**$3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www.ejy3***5.com//infodetail?infoid=N0****2WZ2注册后查看0 |
转让说明事项 |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现状为闲置,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资产种类、数量、质量、规格型号、长短大小、完整性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次提供的资产明细清单(或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意向受让方须对照资产明细清单(或资产评估报告)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资产的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2)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