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宗地编号: | 【2****5】-1**$3 | 宗地总面积: | 2***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界首市光武镇经一路西侧、规划永兴路南侧 | ||
年限: | 5**$3年 | 容积率: | 1.4***0≤ | 建筑密度(%): | 4**$3.0***0≤ | ||
绿化率(%): | ≤1**$3.0***0 | 建筑限高(米): | ≤2**$3.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2***5.9 | ||||||
投资强度: | 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注册后查看5BA0****7 | ||
起始价: | 4.5万元 | 加价幅度: | 0.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5年0**$3月1**$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5年0**$3月2**$3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参与竞买人应具备相应行业资质公司,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有底价出让,底价由市政府另定,在挂牌会现场提交;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2、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3、【2****5】-1**$3号宗地建筑高度不大于2**$3米;非生产辅助用房占地面积比不大于7%,非生产辅助用房占总建筑面积比不大于1**$3%,评估报告电子备案号:3注册后查看5BA0****7,行业准入类别为新材料行业。该宗地以“标准地”形式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环境标准:不高于同行业标准。能耗标准:不高于同行业标准。经济标准:(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亩;(2)、项目达产后实现年税收不低于3**$3万元(人民币)/亩。约定开工时间为自出让合同签定之日起2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为1**$3个月。其他详细指标以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界高新管发【2****5】2**$3号文件和规划用地函【2****5】1**$3号文件执行。4、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5年4月2**$3日至2****5年5月2**$3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出让文件。 5、挂牌地点设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摘牌时间:2****5年5月2**$3日1**$3时。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5年0**$3月2**$3日 至2****5年0**$3月2**$3日到 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5年0**$3月2**$3日 至 2****5年0**$3月2**$3日 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5年0**$3月2**$3日 1**$3时0**$3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5年0**$3月2**$3日 1**$3时0**$3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5】-1**$3 号地块:2****5年0**$3月1**$3日 0**$3时0**$3分 至2****5年0**$3月2**$3日 0**$3时0**$3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二)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竞买人印章,不受理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三)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参加竞买土地的资金来源须使用合规的自有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四)竞买人在报名时须书面承诺认真阅读地块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充分了解竞得土地后的履约条款,并对宗地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地块现状无异议,且不以宗地现状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愿意及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五)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与阜阳界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此条款由阜阳界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税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六)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定金,定金为土地出让金额的2**$3%,多余部分转作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当天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3%补足定金。(七)出让金缴纳方式: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如超期按违约处理。(八)为持续深入贯彻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省、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信息共享和网上办理,实现工程项目审批中交地、验收、交房环节同步办理不动产登记,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水平,做到“交地交验交房即办证”。在企业和群众有需求、提出申请,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①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达到办理条件后可同步申办获得不动产权证,实现“交地即办证”。(九)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条件通知书、《界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进行施工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超容积率部分政府将无偿收回。(十)该地块内如有地下管网及线路、电力通信设施、热力燃气设施、 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等均由出让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十一)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定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十二)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外以任何理由逾期未履行上述要求的,市政府有权单方立即终止供地并没收合同定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界首市人民路1号市政府院内东C二楼(开发利用股)
联系 人:于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0****8-2注册后查看5、0****8-4注册后查看9
开户单位:界首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