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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 上海市

公告内容

挂牌公告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部分资产(报废固定资产、铁箱货架、打印机、台式机等一批)
  • 项目编号:
  • GR2024SH1000822
  • 转让价格(万元):
  • 3.791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机械设备
  • 标的所在地区:
  • 上海嘉定区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7-30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08-05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受托机构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 交易机构:
  • 业务联系人:无联系电话:无负责人:高文骏联系电话:62657272-154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罗庄区新华家园3号楼1-1-402等3处房产,其中:3号楼1-402建筑面积134.22㎡;3号楼1-302建筑面积103.79㎡;3号楼-106建筑面积31.9㎡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证号 鲁(2023)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187333号
实际用途 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69.91
房屋总层数 6 使用期限说明 1998年12月31日起2028年12月30日止
配套设施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完善,达到“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气、通燃气及场地平整)。 周边环境 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健全,周边有临沂第五实验小学西校区,临沂湖南崖小学,九州超市(天顺家园店),中国银行(临沂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临沂罗庄支行)各大银行经营网点,能够基本满足人们的日常需要。
交通情况 位于罗庄区双月湖路与罗六路交汇处,路面硬化完全,路况较好,交通便捷度一般,距离公交站牌较近,有K80、K116等路公交车经过。 使用状态 空置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房产变更登记完成后(以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准)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房产交付给受让方。 2、本标的房产的物业费、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实际交付日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房屋实际交付日及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交易双方在办理标的房产过户手续时所须缴纳的税费,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各自承担,凡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办理相关证件的工本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该房屋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教育科学出版社临沂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监管的其他单位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教育科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教育科学出版社临沂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以到账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8万元到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付款要求: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不接受银行贷款。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文交所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4.受让方须同意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相关规定将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我方资格条件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我方已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2)我方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同意按照标的现状接收标的资产,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3)我方同意因我方原因不能受让标的,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或未能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我方愿意承担给转让方及交易所等相关各方的赔偿责任。 (4) 我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配合。为办理房产权证变更登记需要,交易双方还须按照房地产交易中心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自行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权证变更文件,履行相关流程。 8.本项目受让方应按照成交额的0.8%向交易所支付手续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8.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 项目所在地
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 注册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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