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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 江苏省

公告内容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镇自然资挂[2025]1-2号
经 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R2502小龙山路以南85550住宅
1.01<容积率≤1.10建筑密度≤3230≤绿化率701002050063.86 20(元/建筑平方米)
R2504金山湖路以北117522住宅
1.01<容积率≤1.30建筑密度≤3030≤绿化率701835091666.80 20(元/建筑平方米)
X2501路劲诺丁山以东51026住宅
1.01<容积率≤1.10建筑密度≤3230≤绿化率70427021328.64 20(元/建筑平方米)
X2503晋元大道以西31204住宅
1.01<容积率≤1.30建筑密度≤3030≤绿化率70366018254.25 20(元/建筑平方米)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本次出让规划指标要求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执行。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建设。(详见附表和出让文件)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二、竞买资格:本次土地竞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用地正在查处或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除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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