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土地挂牌>无为市无城镇十字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大楼第一层东侧部分营业用房
土地挂牌
安徽省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 N0****2FCZZ2注册后查看2 | 项目名称 | 无为市无城镇十字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大楼第一层东侧部分营业用房 |
转让方名称 | 无为市新纪元商贸有限公司![]()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挂牌价格 | 4***1.3**$3 | 挂牌期间 | 1**$3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www.ejy3***5.com//infodetail?infoid=N0****2FCZZ2注册后查看2 |
转让说明事项 | 1、用途及经营业态 (1)用途:营业。 (2)经营业态:意向竞租方的经营业态应符合房屋用途及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2、特别提示 (1)本次出租标的由出租方负责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具体移交日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最迟不超过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的相关装修、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承租方须待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完毕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承租方。 (2)在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网络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3、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付清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