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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 安徽省

公告内容

出让公告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无资规告字[2024]19号)
无资规告字[2024]19号2024年09月29日
经无为市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24-6宗地总面积:33585平方米宗地坐落:东部新城大江路与福渡路交叉口东北侧,东至中小学用地,南至福渡路、西至大江路(原规划路名西河东路)、北至红旗路(原规划路名方桥路)
年限:70年容积率:1.000<并且≤1.300建筑密度(%):≤30.000
绿化率(%):35.000≤建筑限高(米):≤5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32578
零售商业用地1007
投资强度:保证金:480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410324BA0002
起始价:961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0日挂牌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9日
宗地编号:2024-3宗地总面积:8325平方米宗地坐落:无为经济开发区经一路与福园路交叉口西南侧,东至经一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福园路
年限:40年容积率:≤1.500建筑密度(%):≤35.000
绿化率(%):15.000≤建筑限高(米):≤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8325
投资强度:保证金:56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410324BA0001
起始价:56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0日挂牌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9日
宗地编号:2024-9宗地总面积:59354平方米宗地坐落:无城镇长江路与万年台路交叉口东南侧 ,东临纵四路、南临西河南路、西临长江路、北临万年台路
年限:70年容积率:1.000<并且≤1.300建筑密度(%):≤30.000
绿化率(%):35.000≤建筑限高(米):≤35.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2967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56387
投资强度:保证金:1005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410324BA0003
起始价:201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0日挂牌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9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08日2024年10月28日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08日2024年10月28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STPBidder)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0月2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6 号地块:2024年10月20日 08时00分2024年10月29日 16时00分;
2024-3 号地块:2024年10月20日 08时00分2024年10月29日 16时00分;
2024-9 号地块:2024年10月20日 08时00分2024年10月29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4-3号地块:1、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福渡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3年内竣工。2、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投资强度:≥3000元/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2487㎡,地块建筑限高:≤24米,宗地的竖向界限:以+30米为上界限,以-10米为下界限,高差为40米。3、地块内建筑须严格按规划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4、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及配套设施布局。5、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注重临路景观效果,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材质应满足城市景观要求,同时要求:①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绿色建筑设计,空调室外机组、太阳能等设备应统一设计,做好隐蔽处理及预留好安装位置;②做好宗地四周及建筑夜景亮化处理。6、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人行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7、结合地形地貌合理确定竖向设计和综合管线布设。8、方案审批前所有公服配套设施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8、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安防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垃圾收集转运场地及设施等。(二)2024-6号地块:1、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福渡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3年内竣工。2、地块规划为商业、住宅用地,投资强度:≥2500元/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3660㎡且﹥33585㎡(其中商业用房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面积比例不大于3%),地块建筑限高:≤54米,宗地的竖向界限:以+60米为上界限,以-10米为下界限,高差为70米。3、地块内建筑须严格按规划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建筑控制线。4、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①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层数不低于二层;②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备注: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最小建筑控制线总长度)5、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建筑风格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注重沿道路交叉口景观设计效果;临路商业建筑外立面应采用干挂石材;同时要求:①沿大江路一侧多层、高层住宅面宽不得大于50米,沿其他道路及小区内部住宅面宽不得大于55米;②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绿色建筑设计,空调室外机组、太阳能等设备应统一设计,做好隐蔽处理及预留好安装位置;③做好建筑轮廓线的亮化处理。6、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7、临路围墙应为通透式,且围墙退让用地界线的空间由开发企业做好绿化,并做好日常养护。若相邻市政道路在规划设计时需增加拓展段或交通渠化设施时,地块围墙在建设时需作相应退让。 8、住宅建筑阳台、架空层、架空连廊、停车位配建等部分规划审查指标和计容规则按《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项目部分规划审查指标和计容规则调整的通知》(芜自然资规函〔2024]138号)执行。9、方案审批前所有公服配套设施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10、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安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垃圾收集转运场地及设施、智能信报箱等。(三)2024-9号地块:1、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无城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3年内竣工。2、地块规划为商业、住宅用地,投资强度:≥2500元/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7160㎡且﹥59354㎡(其中商业用房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面积比例不大于3%),地块建筑限高:≤35米,宗地的竖向界限:以+40米为上界限,以-10米为下界限,高差为50米。3、地块内建筑须严格按规划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建筑控制线。4、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①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不得低于两层且不得临长江路、西河南路一侧布置;②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备注: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最小建筑控制线总长度)。5、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建筑风格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注重沿道路交叉口景观设计效果;临路商业建筑外立面应采用干挂石材;配套公建用房外墙材质选择应与整体风格相协调,并经主管部门同意;①多层、高层住宅面宽不得大于50米;②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绿色建筑设计,空调室外机组、太阳能等设备应统一设计,做好隐蔽处理及预留好安装位置。③做好基地四周及建筑轮廓线的亮化处理。6、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临长江路、西河南路一侧不得开设任何形式的出入口。7、临路围墙应为通透式,且围墙退让用地界线的空间由开发企业做好绿化,并做好日常养护。若相邻市政道路在规划设计时需增加拓展段或交通渠化设施时,地块围墙在建设时需作相应退让。8、住宅建筑阳台、架空层、架空连廊、停车位配建等部分规划审查指标和计容规则按《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项目部分规划审查指标和计容规则调整的通知》(芜自然资规函〔2024]138号)执行。9、方案审批前所有公服配套设施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10、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安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垃圾收集转运场地及设施、智能信报箱等。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无为市二坝路9号
联系 人:黄磊
联系电话:05532532788
开户单位: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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