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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 安徽省

公告内容

出让公告
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濉自然资告字[2024]17号)
濉自然资告字[2024]17号2024年12月24日
经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7(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濉自然挂(2024)33号宗地总面积:25794.97平方米宗地坐落:濉溪县国槐路与白杨路东北侧
年限:70年容积率:1.000<并且≤2.200建筑密度(%):≤28.000
绿化率(%):35.000≤建筑限高(米):≤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25794.97
投资强度:保证金:868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403624BA0379
起始价:4340万元加价幅度:2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3日挂牌结束时间:2025年01月22日
宗地编号:濉自然挂 (2024)65号宗地总面积:23333.33平方米宗地坐落: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华泰路南、淮新南路西
年限:50年容积率:0.600≤建筑密度(%):25.000≤
绿化率(%):≤15.000建筑限高(米):≤36.000
主要土地用途:
三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三类工业用地23333.33
投资强度:3000万元/公顷保证金:31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403624BA0369
起始价:315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3日挂牌结束时间:2025年01月22日
宗地编号:濉自然挂 (2024)63号宗地总面积:50000平方米宗地坐落: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华泰路南、淮新南路西
年限:50年容积率:0.600≤建筑密度(%):25.000≤
绿化率(%):≤15.000建筑限高(米):≤36.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50000
投资强度:3600万元/公顷保证金:67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403624BA0368
起始价:675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3日挂牌结束时间:2025年01月22日
宗地编号:濉自然挂 (2024)64号宗地总面积:552.42平方米宗地坐落: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基地北路南、淮中北路西
年限:50年容积率:0.600≤建筑密度(%):25.000≤
绿化率(%):≤15.000建筑限高(米):≤36.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552.42
投资强度:6900万元/公顷保证金:8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403624BA0367
起始价:8万元加价幅度:0.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3日挂牌结束时间:2025年01月22日
宗地编号:濉自然挂 (2024)67号宗地总面积:16204.28平方米宗地坐落:濉溪经济技术开发区邢庄路北、濉芜六路东
年限:50年容积率:1.000≤建筑密度(%):40.000≤
绿化率(%):≤15.000建筑限高(米):≤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16204.28
投资强度:2999.99万元/公顷保证金:227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403624BA0380
起始价:227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3日挂牌结束时间:2025年01月22日
宗地编号:濉自然挂 (2024)66号宗地总面积:26930.69平方米宗地坐落:濉溪经济技术开发区邢庄路北、濉芜六路西
年限:50年容积率:1.000≤建筑密度(%):40.000≤
绿化率(%):≤15.000建筑限高(米):≤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26930.69
投资强度:2999.99万元/公顷保证金:378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403624BA0381
起始价:378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3日挂牌结束时间:2025年01月22日
宗地编号:濉自然挂(2024)68号宗地总面积:53333.33平方米宗地坐落:濉溪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棠路东、白杨路北
年限:40年容积率:≤3.200建筑密度(%):≤40.000
绿化率(%):25.000≤建筑限高(米):≤5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商务金融用地53333.33
投资强度:保证金:3743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403624BA0417
起始价:7485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3日挂牌结束时间:2025年01月22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书;2、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7、竞买保证金;8、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9、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10、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11、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12、居住用地需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书》;13、本次挂牌活动,被中国执行信息网和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1月20日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13日2025年01月20日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 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01月21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濉自然挂(2024)33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13日 08时00分2025年01月22日 09时00分;
濉自然挂 (2024)65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13日 08时00分2025年01月22日 09时00分;
濉自然挂 (2024)63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13日 08时00分2025年01月22日 09时00分;
濉自然挂 (2024)64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13日 08时00分2025年01月22日 09时00分;
濉自然挂 (2024)67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13日 08时00分2025年01月22日 09时00分;
濉自然挂 (2024)66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13日 08时00分2025年01月22日 09时00分;
濉自然挂(2024)68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13日 08时00分2025年01月22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本次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挂牌文件、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的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挂牌文件的规定,土地挂牌成交后,由宗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按期交付出让的土地,协调解决土地交付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三)本次出让地块,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块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规划文件,项目投资立项,环保,土地登记、开发建设等手续审批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四)本次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五)本次出让濉自然挂(2024)33号宗地教育设施配套按照《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补充通知》(濉政办【2014】2号)执行。相关配套设施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设施、文体活动中心、卫生服务站、公厕等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六)本次出让濉自然挂(2024)63、64、65、66、67号宗地土地受让人严格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权〔2021〕1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21〕6号)规定执行。该宗地按“标准地”模式出让,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所在镇政府、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和“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相关约定,所在镇政府、管委会负责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未履行约定的,由镇政府、管委会按照“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七)本次出让濉自然挂(2024)66、67号宗地按照《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的通知>的通知》(淮自然资规〔2022〕90号)文件要求“带方案”出让,土地竞得方须严格按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实施建设;濉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督促土地竞得方严格按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时开工建设;确需调整设计方案的,按程序申请调整,在不涉及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前提下,不再调整土地出让合同。(八)本次出让濉自然挂(2024)68号宗地根据濉溪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原科创大厦土地及地面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竞得人除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外,还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评估价支付地上建筑物、附属物价款到县财政局指定账户。(九)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濉自然挂(2024)64号宗地竞买保证金。(十)本次出让濉自然挂(2024)33、68号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十一)本次出让宗地详细规划及其他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十二)本次出让宗地最终解释权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三)1月18、19日正常上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县建投集团10楼)
联系 人:王峰 童陆倩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开户单位: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农行濉溪支行、徽商银行濉溪支行、建设银行濉溪县三堤口支行
开户账号:126130010400260460000000001(农行)、22501619074100000201(徽行)、34050164960809999998—0003(建行)

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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