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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 江苏省

公告内容

出让公告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镇自然资挂[2024]5-1号2024年11月06日
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D2413宗地总面积:12172平方米宗地坐落:长香中大道以南、广场东路以东
年限:40年容积率:≤1.662建筑密度(%):≤50.000
绿化率(%):0.000≤建筑限高(米):≤50.000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12172
投资强度:保证金:13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218324BA0037
起始价:6472.256万元加价幅度:24.344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11月30日挂牌结束时间:2024年12月09日
宗地编号:J2404宗地总面积:9688平方米宗地坐落:焦山路以西
年限:40年容积率:≤1.420建筑密度(%):≤50.000
绿化率(%):0.000≤建筑限高(米):≤30.000
主要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商务金融用地9688
投资强度:保证金:11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218324BA0035
起始价:5485.78万元加价幅度:19.376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11月30日挂牌结束时间:2024年12月09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用地正在查处或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买资格。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 保证金不是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或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证明;5. 经资审合格,并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竞买申请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取得正式竞买资格。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申请书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全资)、成立时间等内容。否则,竞得后不得申请变更土地受让人。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8日2024年11月29日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0.60.42:8180/)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07日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0.60.42:8180/)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7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0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0.60.42:8180/)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D2413 号地块:2024年11月30日 09时00分2024年12月09日 09时15分;
J2404 号地块:2024年11月30日 09时00分2024年12月09日 09时2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确定竞得人。(二)在受让人按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履行受让宗地交付手续;提前缴清的,可以提前交付土地并办理土地手续。受让人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金,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三)住宅套型建筑面积比例执行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规定,不得建设国家管控的别墅类住宅。(四)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实地踏勘。(五)D2413地块内建筑物已建成,建筑物保持现状不得拆除,保留建筑物作价9356.41万元。建筑物价款不包含在土地价款中,地块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以上述价格收购地块保留建构筑物。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负责地块的安全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和消防验收等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六)J2404地块内建筑物已建成,建筑物保持现状不得拆除,保留建筑物作价4577.87万元。建筑物价款不包含在土地价款中,地块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以上述价格收购地块保留建构筑物。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负责地块的安全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和消防验收等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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