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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4-125(新会34))
JCR2024-125(新会34)2024年10月12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440705012005GB01134宗地总面积:0.915919公顷宗地坐落:广东轨道交通产业园XH02-N-03-a8地块
年限:50年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项目名称:
成交价:563.29万元受让单位:广东润宇传感器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竞得人必须严格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4〕6号文要求执行,其中:容积率:1.5-3.5;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3739-32057平方米;建筑密度: 30%-60%;绿地率:5%-20%。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有关规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其他要求:1.拟建项目需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及环保要求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为准,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2.投资强度≥546万元/亩,项目实际投资额≥7502万元(或等值外币)。3.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新会区会城街道办事处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4.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修订版)》(新府办〔2023〕40号)文件精神处理。5.竞得人必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缴清成交款(以实际到账日为准),并划入出让人指定的账户。

二、公示期: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中心南路17号
邮政编码:529100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件: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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