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承租人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必须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承租人的经营业态仅限于咖啡店经营。
3、租赁期限为60个月,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不变,第三年、第五年的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第四年按照第三年租金标准支付。
4、租赁期内,承租人独立承担装修改造施工责任和费用。承租人因房屋装修原因造成出租人及他人的损失,相关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如因承租人违约造成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的,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造部分,可拆卸的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后应恢复房屋原状(终止、解除租赁合同五日内处理完毕并交还,且应按租金标准支付相应期间的房屋使用费),不可拆卸的出租人有权直接无偿处理,承租人不得以装修改造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租赁期内,承租人自行承担工商、税务、卫生、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相关经营费用。承租人自行承担经营责任、用工责任、营业过程中所涉人身安全责任。
6、承租人应谨慎做好房屋的消防、治安、卫生、环境管理工作,杜绝一切事故隐患。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的相关工作提出整改意见,承租人须积极配合出租人进行整改。
7、本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对现有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水带、疏散指示牌、应急照明等)进行维护保养更新、补充,并定期检查、更换,以保持其完备有效。出租人将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按现状出租,承租人因经营业态需要而进行的消防改造等,应通过消防部门的相关审核,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租赁期内,承租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且承租人须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出租人损失:
(1)未依法经营,或将承租的房屋用于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转租、分租租赁房屋的;
(3)擅自改动房屋,或管理不善给房屋造成较大破坏或损失的;
(4)拖欠房屋租金或拖欠应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的工商、税务、卫生、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相关经营费用中任何一项达到30日的;
(5)对出租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不及时整改到位的。
9、租赁期内,因房屋主体结构原因造成的维修由出租方负责,非因主体结构原因产生的一般性维修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10、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起十日内,承租人须及时返还房屋并自行处理完毕房屋内遗留物品,否则,出租人将视为承租人放弃遗留物品的所有权,出租人有权直接无偿处置且无需给予承租人任何补偿。
11、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房屋进行转租。
12、意向承租人可以自行前往实地查勘现场,确认房屋结构类型。
13、承租人需要增加或改变租赁用途,须向出租人申报并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14、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次性向出租人缴纳三个月租金标准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于抵作租金或它用。租赁合同履行期满,承租人未发生违约行为,未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将原额返还该保证金。承租人发生以下事项,出租人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1)承租人发生违约行为的,出租人在扣除履约保证金以外,同时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2)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的。
1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因承租人发生违约行为致使出租人发出律师函后,即被出租人列入失信名单,承租人即丧失与出租人续租的权利,且今后不能参与续组或承租集团内的其他房产。
16、承租人在承租期内,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负全责,如发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17、具体条款详见《国泰大厦房屋租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