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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 江苏省

公告内容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江工[2024]第9号
经江宁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320115008048GB07507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新姚路以北、苏源大道以东地块(NJNBg042-10-06-01)20591.76工业
1.50≤容积率≤2建筑密度≤4520≤绿化率3015677910(万元)
320115008048GB07508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以东、板霞路以北地块(NJNBg042-10-10)25406.57工业
1.50≤容积率≤2建筑密度≤4520≤绿化率3019396110(万元)
1、编号:320115008048GB07507 建设内容:拟建设年产电池集流体用pp基复合铝箔5亿㎡生产项目 投资强度:8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2、编号:320115008048GB07508 建设内容:拟建设年产30万台智能投影机生产项目 投资强度:8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二、竞买资格:(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以上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二)竞得人所持股份10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02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江宁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58.213.126.141:900/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03日 起至2024年12月10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0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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