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1-11月份,我区共收到直达资金指标228885.55万元,其中中央177737.55万元,地方级51148万元。已支付115547.59万元,其中中央86253.76万元,省地方级29293.83万元,支付进度为50.5%(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48.5%),低于序时进度。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4651万元,执行进度为62.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8051.23万元,执行进度为62.0%;学生资助补助经费695.54万元,执行进度为65.6%;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15539.89万元,执行进度为99.7%;就业补助资金1143.17,执行进度为54.6%;优抚对象补助经费6222.13万元,执行进度为99.6%;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605.5万元,执行进度为86.5%;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2708万元,执行进度为56.6%。
二、主要做法
我区落实上级有关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积极做好直达资金使用、管理,一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各部门集思广益、密切配合,财政部门强化对行业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强直达资金监管,推动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沟通顺畅、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有关要求,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防止出现将直达资金违规转入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现象。对预算下达的直达资金指标,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加上标识,有利于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三是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预警功能,强化对直达资金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发现预警及时与部门联系确认处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四是及时准确将预算指标、资金支付、发放惠企利人等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系统,并常态化的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支出进行比对,确保两者支出同步。
三、支出成效
截至目前,我区收到区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全部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差额补助17974万元及困难群众救助492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900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8256万元,确保基本民生得以保障,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充分发挥了经济社会平稳和谐运行的“压舱石”作用。
四、监控监管情况
主要是到人到户类项目发放明细表上传不及时,导致出现预警信息。截至目前我区直达资金预警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