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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
北京市
公告内容
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村二分社地块9.5**$3亩土地出租
2****5-0**$3-0**$3来源: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2****5-MTG/0**$3-0****8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村二分社地块9.5**$3亩土地出租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村二分社地块 | ||
土地用途: | 其他农用地 | ||
地块-1: | |||
地块名称: | 地块编号: | ||
东至: | 赵玉平承包地 | 南至: | 南坡 |
西至: | 张家沟 | 北至: | 南辛房地界 |
拟出让面积(亩): (以实际测量为准) | 9.5**$3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 否 |
基本农田面积(亩): | 地上物情况: | 无 |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 所有权人: | 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 否 | 承包方式: | |
承包方: |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 ||
承包期限(起始日): | 承包期限(终止日):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二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出让用途: | 1***8三期临时用地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再次出让: | 否 |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 前次出让方式: | ||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5-0**$3-0**$3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5-0**$3-1**$3 | 挂牌总金额(元): | 5注册后查看0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3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5****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5注册后查看0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此次出租的土地面积约为9.5**$3亩 ;2.该项目每亩每年流转费用不低于人民币 3****0元;租金为一次性上交款形式;3.出租方定期对所出租地块进行检查,杜绝改变土地用途,或明显破坏土地行为发生;4.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必须为注册地在北京市顺义区北务工业区。2.注册资本金或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注册后查看0 万元。3.经营范围内需包含道路货物运输或公路养护或园林绿化工程或工总承包;3.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拟定合同租赁期限为2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该项目范围现状地类为农用地。3.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好生态保护措施、生态环境恢复措施及各项环境管理措施,有效控制临时占地内施工作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在施工后及时恢复原状。4.临时用地内不得兴建永久性和半永久性建筑工程。临时建筑所用集装箱或活动板房等建(构)筑物,须满足抗震要求,其生产、安装企业须具有包含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建设单位须采取妥善措施,确保临时建筑施工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5.临时用地建筑方案设计及后续施工、管理,须符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6.临时用地建筑方案应结合周边地形,科学设置截洪沟等设施,满足防洪相关要求。7.临时用地建筑方案须避免对周边建筑物的通风、采光、日照产生影响,并妥善解决临时用地的污水处理、垃圾收纳、噪音污染等问题.8.项目须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且须严格按照许可内容实施。你单位不得改变用途使用临时用地,不得以转让、出租、抵押场地或地上建(构)筑物等形式给他人使用。9.因施工临时设施所开采出砂、石、土等禁止进入流通领域非法销售。工程结束、临时用地移交前,你单位须无条件拆除地上物、恢复用地使用条件、如涉及占用现状农用地或未利用地须落实土地复垦责任。1**$3.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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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武丽 | 联系电话: | 1***4注册后查看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