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经天柱县人民政府批准,天柱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5***2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9 | 宗地总面积:2注册后查看2.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天柱县凤城街道白水冲 | 出让年限:7**$3年 | |
容积率:1.0≤容积率≤2.6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2**$3.0 | 绿化率(%):3**$3.0≤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8**$3.0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 2注册后查看2.6**$3平方米 | 二级 | ||
区位:中心区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5注册后查看5BB0****1 | 保证金:3****0.0万元 | |
起始价:4****7.0万元 | 加价幅度:1**$3.0万元 | 挂牌时间:2****5年0**$3月0**$3日0**$3时0**$3分 至 2****5年0**$3月1**$3日1**$3时0**$3分 | ||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出让 | ||||
备注:对该宗地公共服务设施有建设要求,详见县人民政府的用地规划技术指标批复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仅单独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挂牌开标前对竞买人资格审核时如竞买人以个人、自然人参与该宗地竞买报名,则取消该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在网上参与的报价和竞价视为无效。))。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5年0**$3月1**$3日 至 2****5年0**$3月1**$3日 到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5年0**$3月1**$3日至2****5年0**$3月1**$3日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5年0**$3月1**$3日2**$3时5**$3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5年0**$3月1**$3日1**$3时0**$3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2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9号地块:2****5年0**$3月0**$3日0**$3时0**$3分至2****5年0**$3月1**$3日1**$3时0**$3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文化活动室、物业服务用房无偿移交业主委员会,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1.幼儿园:按《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9〕1***4号)执行,幼儿园按每千人配建4**$3个学位,由用地取得单位与县教育局签订以资代建协议,由县教育局进行异地统筹建设。2.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9**$3平方米。 3.物业服务用房:按照《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并设置邮件和快件送达设施。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不足三万平方米的,不得低于九十平方米;三万平方米以上不足十万平方米的,按照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配置;十万平方米以上的,以三百平方米为起点,超过十万平方米的部分按照千分之二的比例增加配置,超过五十万平方米的部分按照千分之一的比例增加配置。(二)其他注意事项1.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需提前半小时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土地揭牌活动,由出让人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竞买人,则进场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活动;审核不通过的,竞买人参与的报价和竞价无效。(注: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对竞买人资格审核时如竞买人以个人、自然人参与该宗地报名,则取消该竞买人资格审核,该竞买人在网上参与的报价和竞价视为无效)。2.本次挂牌地块设有挂牌底价。3.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4.本次挂牌公告规定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报名必须报价,后一次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次报价,挂牌出让截止时间还有竞买人要求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必须在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才能参加现场竞价。6.竞买人的竞买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参与报价无效。(三)成交确认书的签订挂牌成交后,由挂牌人、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按约定时间持《成交确认书》到天柱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事项在合同中约定。超过约定时间未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人资格,报名时所缴纳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白水路
联 系 人:周邦柱(天柱县自然资源局)、王海清(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1***7注册后查看6****8(天柱县自然资源局)、0****5-8注册后查看5(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天柱县自然资源局
2****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