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土地挂牌>黑龙江省宾县宾州镇吉兴屯东侧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

土地挂牌 黑龙江省

公告内容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黑龙江省宾县宾州镇吉兴屯东侧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出让交易公告

(公告文号:宾自资矿告[2****5]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3〕1号)等有关规定,受宾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对黑龙江省宾县宾州镇吉兴屯东侧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宾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迎宾路1***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0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宾县宾州镇吉兴屯东侧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凝灰岩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

面积: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5注册后查看5.7***9

4注册后查看3.6***5

2

5注册后查看8.0***3

4注册后查看8.2***2

3

5注册后查看2.8***8

4注册后查看9.8***2

4

5注册后查看8.2***7

4注册后查看9.6***2

5

5注册后查看0.4***1

4注册后查看4.8***0

6

5注册后查看5.7***9

4注册后查看9.5***9

7

5注册后查看2.0***5

4注册后查看4.9***8

8

5注册后查看8.8***4

4注册后查看4.3***2

9

5注册后查看6.4***3

4注册后查看9.8***5

1**$3

5注册后查看0.1***3

4注册后查看8.2***3

1**$3

5注册后查看2.3***5

4注册后查看1.9***0

*

2***0

2***7

资源储量:1***1.3**$3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2***0米至2***7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设采矿权,未开发。

多目标管理:

1.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应符合行业标准;

2.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

3.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4.矿产资源开采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杜绝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

1.竞得人须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4〕1号)等文件精神,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建设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绿色矿山;应当落实矿山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等方案,明确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和进度,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2.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

3.自觉接受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林业、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计提(或预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土地复垦费等相关费用,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相关义务。

拟出让年限:5.8**$3年

起始价:2***5.5**$3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企业。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应当具备开采该矿产资源的资金实力,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不低于2***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存款证明日期需在公告期内。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公告时间:2****5年5月3**$3日-2****5年6月3**$3日

挂牌时间:2****5年7月1日-2****5年7月1**$3日

网上地址:http://ggzyjyw.hlj.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应在公告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查阅并下载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出让交易公告;2.交易须知;3.竞买申请书。

2.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5年5月3**$3日-2****5年6月3**$3日1**$3:0**$3。

3.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1**$3时(即2****5年6月3**$3日1**$3:0**$3)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矿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按照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竞买人须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参与竞买的内部决议文件(加盖公章);

(4)出让交易公告(加盖公章);

(5)竞买申请书(签字盖章);

(6)交易须知(加盖公章);

(7)本公告第四项“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中第3、4、5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8)由银行出具的不低于2***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

4.资格审查: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5年5月3**$3日9:0**$3时至2****5年6月3**$3日1**$3:0**$3时止。资格审查结束后,意向竞买人可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通过资格审查成为竞买人。

5.竞买保证金缴纳:2***5.5**$3万元人民币。报名成功并经核验通过后,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2****5年6月3**$3日1**$3:0**$3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单位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须使用竞买人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中填写并核验通过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意向竞买人成为竞买人,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6.竞买保证金处置:未中标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自动汇入如下银行账户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开户名: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1***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4***2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行 号:3***3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3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采取网络报价方式,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挂牌起始价,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具体报价程序详见附件交易须知。

自由报价期:2****5年7月1日9:0**$3—2****5年7月1**$3日1**$3:0**$3

延时报价期:3***0秒

加价幅度:5万元

2.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到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3.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宾县人民政府网站、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3个工作日。

4.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竞得人应在公示结束之次日起2**$3个工作日内,携带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

5.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和费用。竞得人应在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之次日起1**$3个工作日内,将采矿权出让收益(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交易服务费汇入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出让人提供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划转函和缴税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采矿权出让收益汇入税务机关指定账户。

6.采矿权登记。竞得人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八、风险提示

1.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其储量核实报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采矿投资风险较大,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竞买人不得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政策变化、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2.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实地进行踏勘,充分了解出让采矿权矿区的现状和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铁路、电力供给、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踏勘费用自理;向出让人咨询采矿权相关情况及政策要求。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注册后查看9****2。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开始日之前向宾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说明。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3.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仅为该区块的采矿权,不包括为矿产资源开采而需要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以及构筑物的物权权利,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利、环保、应急、电力、道路及开采竞得的矿山所需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若因上述事项未能完成导致采矿权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4.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涉及黑龙江龙拓采石有限公司(以下称原投资方)前期投入的林权,不在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价格内。宾县自然资源局与原投资方已共同委托黑龙江银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黑银强评报字[2****5]第0***9号),评估值为人民币5***0.0**$3万元(大写金额:伍佰陆拾万元整)。为满足“净矿”出让要求,宾县自然资源局已与原投资方签订了《收购协议》,约定按照上述评估值对原投资方进行补偿。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需在本项目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后的1**$3个工作日内,将5***0.0**$3万元补偿金汇入宾县自然资源局指定银行账户,由宾县自然资源局划转给原投资方,并协助竞得人完成资产的交割。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可向宾县自然资源局借阅评估报告,以了解矿区内资产的具体情况,避免不必要的投资风险和法律纠纷。补偿金是本次采矿权出让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按时缴纳。如未按时缴纳,将被视为违约处理,采矿权出让交易不成交,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风险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因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省、市有关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而导致竞得人不能正常采矿的,按有关补偿政策执行。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造成矿山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损失。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压覆矿区范围或关闭矿山的,竞得人必须同意放弃被压覆矿区范围或关闭矿山,相关补偿费用按国家、省有关政策执行,或按照竞得人与建设方签订的补偿协议执行,出让人不负责协调。

6.本次出让采矿权的出让期满或出让的允许开采范围内资源储量提前开采完毕,采矿权自行终止。采矿权人应当依法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采矿权人所投入的设备等资产,由采矿权人自行处理。

7.采矿权竞得人在矿山开发利用时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应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建设。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土地、矿产、林草、生态环境、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采矿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滞纳金及其它费用。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公告期内对出让采矿权存有异议的,请于2****5年6月3**$3日1**$3:0**$3前以书面形式向宾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1***5注册后查看9****2。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一)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8〕4***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归出让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3.竞得人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相关费用的;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1.出让人提供的出让采矿权及相关设施资产的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出让公告所表述的采矿权及相关设施资产的现状、形态、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成出让人及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对出让采矿权及相关设施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竞得人按照现场实际数量和质量进行交接,如有误差,出让收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2.本次出让采矿权为一次性出让,采矿证到期后不办理采矿权延续,竞得人应当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要求进行办理。

3.采矿权出让收益采取一次性缴纳,竞得人应当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要求一次性进行全额缴纳。

4.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前期工作投入(其中:矿产资源储量简测核实报告编制费2**$3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费2万元),费用总计2**$3万元,竞得人竞得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后,应一次性支付给第三方报告编制单位。

5.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6.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7.对交易过程存有异议的,可进行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1-8注册后查看9。

8.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联系人:杜先生,尹先生;联系电话:0****1-8注册后查看8。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宾县人民政府网站、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宾县自然资源局

2****5年5月3**$3日

附件:

1.交易须知.doc

2.竞买申请书.doc



附件下载


交易须知.doc  下载

竞买申请书.doc  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