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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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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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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挂牌公告
- 项目名称:
- 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7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6.4179%)
- 项目编号:
- G32025SH1000048
- 转让价格(万元):
- 600
- 标的所属行业: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标的所在地区:
- 湖南省长沙市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2-18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5-03-17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机构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 交易机构:
- 业务联系人:无联系电话:无负责人:高文骏联系电话:62657272-154
?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 ?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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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dname="08a77e47b52a8a63d1b02434193dffb6">![查看【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href=]()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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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
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第一期5栋N单元201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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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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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内资)
|
成立时间 |
200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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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4,69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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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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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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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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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10079912453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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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环保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农业机械生产、维修、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化学试剂和助剂(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水溶性肥料、复混肥料、水处理设备、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机电设备、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污水处理设备、机电设备、化学试剂和助剂(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水溶性肥料销售;水处理设备、生物质能源的技术研发;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生物质热裂解技术的研发及服务;环保工程设施施工;能源技术咨询服务;环境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生产、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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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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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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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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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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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自然人 |
50.4341 |
2 |
湖南海尚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27.2024 |
3 |
上海联升承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4179 |
4 |
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4.4531 |
5 |
湖南山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4925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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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23
|
营业收入
|
5,292.459585
|
利润总额
|
-1,004.727444
|
净利润
|
-741.666103
|
资产总计
|
15,182.816449
|
负债总计
|
17,166.459384
|
所有者权益
|
-1,983.64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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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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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报告
|
报表日期
|
2024-12-31
|
营业收入
|
902.183585 |
利润总额
|
-568.638884
|
净利润
|
-569.998811 |
资产总计
|
14,061.638220
|
负债总计
|
13,337.911154 |
所有者权益
|
723.7270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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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
评估机构 |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1-06 |
评估基准日 |
2024-04-30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资产总计 |
15,839.790000
|
-
|
负债总计 |
13,633.400000
|
-
|
净资产 |
2,206.390000
|
87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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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144.150000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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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资产评估结果采用收益法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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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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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提醒等内容 |
(一)根据审计报告“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揭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海尚环境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4月份分别发生净亏损6,846,923.32元、7,416,661.03元和3,906,151.13元,且与2024年4月30日,海尚环境负债总额高于资产总额23,742,580.48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海尚环境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揭示:
1、评估程序受限、资料缺失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
(1)长期股权投资中对于东安县中能建海尚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由于股权比例未达到控股,无法获得该子公司 详细的清查资料,仅能获得该子公司 的工商资料及基准日财务报表。根据其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公司近年未发生业务,其实收资本即为净资产。本次评估对于该子公司 按照账面价值(即投资成本)列示评估值。
(2)无形资产中贵阳清镇BOT项目原始入账价值52,300,000.00元,账面净值46,924,722.17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该BOT项目原为湖南海尚子公司 贵阳海尚农业生态循环产业有限公司 持有,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子公司已注销,企业无法提供该BOT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依据资料,故不再考虑上述资产未来可能产生的收益,本次评估为零。
(3)预计负债账面价值2,010,274.82元,系企业对原股权投资单位贵州武陵山海尚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及嘉禾海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计提的预计负债。其中,贵州武陵山海尚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相关信息无法获取,且被评估单位账面已无该笔股权投资,企业也无法进一步提供该笔预计负债计提的过程及依据;另外,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时点已退出对嘉禾海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但企业也无法进一步提供该笔预计负债计提的过程及依据。本次评估在无证据表明可能的付款义务灭失的情况下出于谨慎考虑,对于企业的预计负债暂按照账面值列示评估值,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
2、担保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根据企业提供的保证合同,湖南海尚于2023年5月向长沙农村商业银行科技支行借入的400.00万元1年期短期借款,由自然人李新平、左玉玲及湖南海尚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保证。
根据企业提供的保证合同,湖南海尚于2023年11月向长沙银行金城支行借入的500.00万元1年期短期借款,由自然人李新平、提供保证。
根据企业提供的股权质押合同,湖南海尚将其持有的邵阳县海尚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85.5%的股权质押给自然人陆伟民,为其对自然人陆伟民的1,300.00万元债务提供担保。由于被担保单位目前正常经营,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担保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三)详细请参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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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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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上海联升承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太原路160号6幢201室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6.417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6.4179%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联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公司 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公司 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具体为: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公司 继续享有和承担。
4、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0.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简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回。
(2)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上海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股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股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提出付款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
(5)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应在上海联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0天内,配合标的公司 在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6)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完成日(即“股权交割日”)定义为标的公司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手续之日,股权交割日后受让方才可参与经营管理。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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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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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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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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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18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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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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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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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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